产权组织的组织结构以八个部门为基础,每个部门由一名副总干事或助理总干事领导,由总干事负责全面领导。
每个部门包括若干个单位,通常称为“司”或“部”,由司长或部长领导。这些单位负责实施成员国在工作计划和预算中批准的计划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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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干事邓鸿森负责对产权组织进行全面领导。副总干事、助理总干事以及以下单位直接向他汇报:
由副总干事王彬颖领导。包括:
由副总干事西尔维·福尔班领导。包括:
由副总干事哈桑·克莱布领导。包括:
由副总干事莉萨·乔根森领导。包括:
由助理总干事安德鲁·斯坦斯领导。包括:
由助理总干事爱德华·夸夸领导。包括:
由助理总干事马尔科·阿莱曼领导。包括:
由助理总干事夏目健一郎领导。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