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加入三项重要的产权组织商标条约
Mon Mar 18 11:10:00 CET 2019加拿大加入了三项促进商标全球使用的产权组织条约,此举带动加拿大的品牌所有人和消费者,并强调加拿大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有力多边参与。
产权组织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从加拿大常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大使史蒂芬·德波尔(Stephen de Boer)处收到了加拿大对《马德里议定书》、《尼斯协定》和《新加坡条约》的加入书。以上条约将于2019年6月17日对加拿大生效。
“我们十分高兴加拿大这一全球最大的经济体之一加入了国际商标体系和其他由产权组织管理的重要商标条约,”高锐先生补充道,“这真正体现了加拿大对产权组织的参与和对多边主义的承诺。”
“加拿大向产权组织交存了三项国际商标条约的加入书,并为此感到自豪。通过加入《新加坡条约》、《马德里议定书》和《尼斯协定》,加拿大的商标所有人将能利用更加高效的方式在全世界不同司法管辖区保护其商标。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相一致的商标制度,将会降低在加拿大经商的成本,惠及加拿大企业和有意在加拿大市场进行投资的企业。”德波尔大使说。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
通过加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加拿大成为了马德里体系的第104个成员,该体系目前覆盖120个国家。《马德里议定书》将于加拿大正式加入日的三个月之后在该国生效。
自2019年6月17日起,加拿大的品牌所有人可以开始使用马德里体系,只需提交一份国际申请、缴纳一组费用,便可以在马德里体系其他103个成员共120个国家和地区保护其商标。
有了马德里体系的直接指定程序,外国企业和商标所有人在加拿大销售其产品和服务时,可以通过马德里体系为其商标寻求保护。
马德里体系是国际商标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世界的品牌所有人提供了方便合算的解决方案。
《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
《尼斯协定》建立了用于商标和服务商标注册的商品和服务分类(“尼斯分类”)。加拿大是《尼斯协定》的第86个成员。
成员国的商标局必须在与每项注册相关的官方文件和出版物中,按分类标明注册商标所用于的商品或服务所属的类号。
《尼斯协定》各缔约国在商标注册方面适用尼斯分类,并且应在有关商标注册的正式文件和公告中,写明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在商品和服务分类中所属的类号。
《商标法新加坡条约》
《新加坡条约》在其成员之间协调商标注册的行政程序。加拿大的加入使该条约的缔约方达到48个。
《新加坡条约》以1994年《商标法条约》(TLT)为基础,但适用范围更广,并且还应对通信技术领域的一些较新进展。
《新加坡条约》对缔约方法律规定可以注册的商标一律适用。最重要的是,该条约是第一部明确承认非传统商标的商标法相关国际文书,非传统商标包括非传统的可视商标,例如全息图商标、立体商标、颜色商标、位置商标和动作商标,以及非可视商标,例如声音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