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 2012年6月20日-26日
开幕式
弗朗西斯•高锐,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 总干事
尊敬的刘延东国务委员阁下
尊敬的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阁下
尊敬的北京市副市长鲁炜阁下
尊敬的各位部长
尊敬的各位代表
非常高兴也非常荣幸能参加今天的开幕式,并热烈欢迎所有代表团参加本次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感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办本次外交会议。非常感谢中国对本次会议和众多参会代表的慷慨赞助,也衷心感谢贵国为本次会议所作的周到安排。包括大量志愿者在内的众多专业人士孜孜不倦的工作保证了本次会议的顺利召开。在此,我要特别感谢中国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先生和他的团队,以及我在WIPO的同事,过去几个月他们一直和中国国家版权局及其他政府部门保持着紧密的合作。
本次会议的重要性体现在许多方面。首先,会议肯定了多边主义的重要性,尤其是知识产权领域多边规则制定的重要性。当前多边协定弥足珍贵。当今世界相互关联和相互依存性错综复杂,各国国情和发展水平各异,难以找到享有共同利益和一致意见的议题,而WIPO成员国在决定召开本次外交会议时在演员表演的价值中找到了这样的共同利益。我希望在本周的会议上,我们还能就这些表演的价值及其保护的必要性达成一致意见。
演员和音像表演者对我们体验作家及作曲家所创造的艺术至关重要。正如其在古希腊文中的含义所示,表演者即诠释者,是创造性作品与观众之间的媒介,其表演指导、感动并丰富着我们,原本就值得保护。
表演者的价值能在中国签订的协定中得到承认尤为合适,中国戏剧和表演的传统源远流长,当代戏剧、电影和电视的发展亦充满活力。中国戏剧和表演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商朝,其后的发展嬗变延绵不绝直至今日,汇聚成当代繁荣兴盛的戏剧和表演文化。2010年中国拍摄了超过500部电影,电视剧数量也超过了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
对表演者来说,通向北京的道路非常遥远。1928年在罗马修订《伯尔尼公约》的会议上,与会代表提出,《伯尔尼公约》对表演者的保护不够,随后对此问题进行了研究。1920年代,表演者权利成为日益突出的问题,这一点也不奇怪。之前的三十年,围绕着无声电影,发展出一个产业。在历史上第一次,视觉表演得到录制、复制并向国内外的观众传播。现在,一场录制好的表演,可以影响成千上万个观众,而不仅仅是现场观看表演的几百个人。鉴于无声电影最初提供的原动力,我们在Jean Dujardin作为无声电影《艺术家》的表演者,夺得第奥斯卡金像奖最佳男主角的同样年份,缔结一个保护表演者权利的条约,是再合适不过的。
像所有创造性作品一样,音像表演在数字化环境中同样面临着机遇和风险。数字技术和互联网为全球观众敞开了大门,也为创造性作品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行机会。同时,这也使创造性作品越来越容易遭受不正当竞争的侵害。《北京条约》将使得表演者能够以更大的信心与数字化环境互动。它将在多边层面,改变一种广泛存在的“不公”观念,即与音乐表演相比,对音像表演受到不平等的对待。我们感谢中国政府带头提供了这样一个平台,以解决这一问题。我敦促所有的人,在未来几天,采取最后步骤,通过缔结《北京条约》,在国际上认可音像表演的内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