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其他国际组织代表弗朗索瓦·里瓦索大使作为产权组织协调委员会主席,根据提名和任命产权组织总干事的组织法规定和程序,于2019年9月30日发出了第C.N 3926号照会 ,邀请产权组织每一成员国的政府在其希望的情况下,提出一名本国国民作为产权组织协调委员会提名的候选人。
2019年12月30日星期一下午5时期限结束时收到的总干事职位提名人选见下表。
2019年10月9日,在产权组织成员国大会第五十九届系列会议期间,产权组织大会、产权组织协调委员会以及巴黎联盟大会和伯尔尼联盟大会批准了新的产权组织总干事提名和任命2019年程序。
此外,成员国批准召集以下相关机构的特别会议,作为2020年总干事选举时间线的组成部分:
下表按收悉的时间顺序,列出了各国政府为2020年任命总干事职位而提出的各自的候选人,并列出了协调委员会主席就收到的各项来文发出的通知。
在提交截止日期到期之后,编拟了一份将所有提议候选人整合到一起的正式文件,供产权组织协调委员会审议。
产权组织协调委员会于2020年3月4日举行特别会议,以从提出的六名候选人中提名一人作为产权组织总干事职位候选人。经过两轮无记名投票之后,协调委员会提名邓鸿森先生由产权组织大会、巴黎联盟大会和伯尔尼联盟大会任命为产权组织总干事一职。
2020年5月7日和8日,产权组织大会、巴黎联盟大会和伯尔尼联盟大会将举行特别会议,任命下任总干事。
鉴于新冠肺炎大流行造成的前所未有的公共卫生紧急事件以及对公众集会的有关限制,成员国已经同意,产权组织各大会2020年5月7日和8日的会议将例外采用书面程序进行。
《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产权组织公约》)关于总干事提名和任命的规定如下。
“协调委员会应:
“……(v)在总干事任期即将届满,或总干事职位出缺时,提名一个候选人由大会任命;如果大会未任命所提名的人,则协调委员会应另提一名候选人;这一程序应反复进行直至最后提名的人被大会任命为止”;
“大会应:
“(i)根据协调委员会提名,任命总干事”;
“(g)任命总干事……不仅须经本组织大会,而且须经巴黎联盟大会和伯尔尼联盟大会,以所要求的多数票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