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PO Arbitration and Mediation Center

行政专家组裁决

腾讯控股有限公司(Tencent Holdings Limited)诉Pan She Ling

案件编号:D2018-1969

1. 当事人双方

本案投诉人是腾讯控股有限公司(Tencent Holdings Limited),其位于中国香港。投诉人的授权代理人是北京路盛(上海)律师事务所,其位于中国。

本案被投诉人是Pan She Ling,其位于中国清远。

2. 争议域名及注册机构

本案所争议的域名是<wechatcredit.com>(下称“争议域名”)。上述争议域名的注册机构是Alibaba Cloud Computing (Beijing) Co., Ltd.(下称“注册机构”)。

3. 案件程序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下称“中心”)于2018年8月30日收到投诉书。2018年8月30日,中心向注册机构发出电子邮件,请其对争议域名所涉及的有关注册事项予以确认。2018年8月31日,注册机构通过电子邮件发出确认答覆。注册机构向本中心披露的争议域名的注册人及其联系信息与投诉书中所列的注册人及其联系信息不一致。本中心于2018年9月6日向投诉人发送电子邮件,向其提供由注册机构披露的争议域名注册人及其相关信息并邀请投诉人提交投诉书修正本。本中心于2018年9月7日收到由投诉人提交的投诉书修正本。

中心确认,投诉书和投诉书修正本符合《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下称“政策”或“UDRP”)、《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规则》(下称“规则”)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补充规则》(下称“补充规则”)规定的形式要求。

根据规则第2条与第4条,中心于2018年9月11日正式向被投诉人发出投诉书通知,行政程序于2018年9月11日开始。根据规则第5条,提交答辩书的截止日期是2018年10月1日。被投诉人没有作出任何答辩。中心于2018年10月2日发出被投诉人缺席的通知。

2018年10月18日,中心指定Dr. Hong Xue为独任专家审理本案。专家组认为其己适当成立。专家组按中心为确保规则第7条得到遵守所规定的要求,提交了《接受书和公正独立声明》。

4. 基本事实

投诉人及其关联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提供互联网综合服务。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分别于2012年12月14日与2014年12月28日获得中国第10079843号与第13141691号关于“Wechat”商标的注册;投诉人于2011年10月17日获得中国香港第302060252号关于“Wechat”商标的注册,于2013年3月11日获得中国香港第302544967号关于“Wechat及图”商标的注册。

根据注册机构确认的信息,争议域名<wechatcredit.com>注册于2017年2月21日。争议域名的注册人名称是“Pan She Ling”。投诉人举证证明,被投诉人曾经使用争议域名建立网站,用于提供汽车贷款等各类商业性广告(Sponsored listings),其中一个广告包含投诉人的另一个注册商标“微信”,网站上还曾以10000美元的价格出售争议域名。争议域名目前解析至一个无内容的空白网站。

5. 当事人双方主张

A. 投诉人

投诉人主张,争议域名与投诉人的注册商标混淆性相似;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不享有任何权利或合法利益;而且,被投诉人是在恶意的情况下注册和持有争议域名的。

投诉人请求专家组裁定将争议域名<wechatcredit.com>转移给投诉人。

B. 被投诉人

被投诉人未对投诉人的主张作出答辩。

6. 分析与认定

A. 相同或混淆性相似

政策第4条(a)项规定的第一个条件为,争议域名与投诉人拥有权利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相同或混淆性相似。

根据投诉人提供的商标注册信息,投诉人于2011年10月17日获得中国香港第302060252号关于“Wechat”商标的注册,于2013年3月11日获得中国香港第302544967号关于“Wechat及图”商标的注册;投诉人的关联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14日与2014年12月28日获得中国第10079843号与第13141691号关于“Wechat”商标的注册。因此,投诉人就“Wechat”商标享有注册商标的权利。

根据政策作出的在先裁决表明,判断一个投诉是否符合政策第4条(a)项规定的第一个条件时,应当通过直接比对争议域名字符与投诉人商标的外观与读音,以确定争议域名是否与投诉人的商标相同或混淆性相似。一般情况下,在两相对比时,相应的商标字符如被包含在争议域名之中,即便附加了通用的、辞典中收录的、描述性的与否定性的词语,也不足以排除争议域名与投诉人商标的混淆性相似。见Arthur Guinness Son & Co. (Dublin) Limited Dejan Macesic,WIPO 案件编号 D2000-1698;WIPO Overview of WIPO Panel Views on Selected UDRP Questions, Third Edition (“WIPO Overview 3.0”) 第1.7、1.8段。

争议域名<wechatcredit.com>,除去通用顶级域名(“gTLD”)字符 “.com”,由“wechatcredit”构成。专家组将争议域名的主体部分“wechatcredit”与投诉人的注册商标“Wechat”相对比,发现争议域名首部“wechat”与投诉人注册商标“Wechat”相同。专家组认为,争议域名虽然在“wechat”之后附加通用名称“credit”,但是“wechat”仍然在争议域名的整体识别性与显著性方面起主要作用,争议域名<wechatcredit.com>整体上与投诉人的注册商标“Wechat”构成混淆性相似。

因此,专家组认为,投诉满足政策第4条(a)项规定的第一个条件。

B. 权利或合法利益

政策第4条(a)项规定的第二个条件为,被投诉人就争议域名不享有权利或合法利益。投诉人就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不享有权利或合法利益负有举证责任。

根据政策作出的在先裁决表明,投诉人只需提交初步证据证明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不享有权利或合法利益,从而将反驳该证明的举证责任转移于被投诉人。若被投诉人确实提出某些与权利或合法利益相关的主张或证据,此时专家组将会全面衡量案件所附的所有证据,同时投诉人仍负有举证责任。Croatia Airlines d.d. Modern Empire Internet Ltd.,WIPO 案件编号 D2003-0455。

投诉人主张,其从未授权或者许可被投诉人注册与“Wechat”有关的商标;投诉人举证证明,被投诉人不享有与“Wechat”有关的商标注册。专家组认为,投诉人已经就其所知所能,提交了初步证据,满足了所承担的举证责任。反驳该初步证明的举证责任因此转移于被投诉人。

被投诉人未提交任何答辩意见,未能推翻投诉人已初步证明的事实。基于现有证据,专家组无法认定被投诉人符合《政策》第4条(c)项所列举的任何一种情形,或者任何其他可能证明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享有权利或合法利益的情形。

总之,专家组认为,没有证据证明被投诉人就争议域名<wechatcredit.com>享有权利或合法利益,因此,投诉符合政策第4条(a)项规定的第二个条件。

C. 恶意注册和使用域名

政策第4条(a)项规定的第三个条件为,被投诉人对争议域名的注册和使用具有恶意。

专家组注意到,争议域名<wechatcredit.com>注册于2017年2月21日,明显晚于投诉人及其关联公司获得关于“Wechat”商标注册的日期。投诉人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注册争议域名之时,投诉人的“Wechat”商标已经在中国无线互联网社交媒体与综合服务领域取得很高的知名度与影响力。被投诉人地址位于中国清远市,注册争议域名之时应已知晓投诉人的“Wechat”商标,选择注册与投诉人商标混淆性相似的争议域名,有模仿投诉人商标的嫌疑。

争议域名虽然现在仅解析至一个没有任何内容的空白网站,但是投诉人举证证明,被投诉人曾经使用争议域名建立网站,用于提供汽车贷款等各类商业性广告(Sponsored listings),其中一个广告包含投诉人的另一个注册商标“微信”。被投诉人对于投诉人的上述证据未予反驳或者否认。

专家组认为,投诉人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被投诉人在知晓投诉人的注册商标“WeChat”与“微信”的情况下,故意使用争议域名建立网站,提供商业性服务,体现了误导互联网用户、使争议域名及其提供的服务与投诉人的商标相混淆的意图。被投诉人作为争议域名的持有人,对争议域名享有控制与支配的权利。一旦被投诉人恢复商业性使用争议域名,将给投诉人关于“WeChat”商标的权益造成损害。而且,投诉人已经提供“腾讯信用”的服务,“信用”正好对应于英文“credit”。如果被投诉人恢复使用争议域名的原有网站,更加可能与投诉人的“WeChat”品牌及相关的信用服务相混淆。

争议域名解析至的网站上曾以10000美元的价格出售争议域名,专家组认为该行为进一步说明了被投诉人的恶意。见政策第4(b)(i)条。

总之,专家组认为,被投诉人注册与继续持有争议域名对于投诉人的商标权益构成实质性的威胁,具有政策第4(b)条所述的恶意,投诉满足政策第4条(a)项规定的第三个条件。

7. 裁决

综上所述,专家组认为,投诉符合政策第4(a)条规定的三个条件,即“争议域名与投诉人拥有权利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混淆性地近似”,“被投诉人就争议域名不享有权利或合法利益”,以及“被投诉人出于恶意注册并使用争议域名”。

根据政策第4(i)条和规则第15条的规定,专家组决定将争议域名<wechatcredit.com>的注册转移给投诉人。

Dr. Hong Xue
独任专家
日期: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