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媒体之战

巴西的独家内容和平台竞争

亚马逊 Prime Video、Claro Video 或Netflix等流媒体平台发现,它们越来越需要争夺新订阅用户。巴西等大型市场的情况就是如此,这也已成为全球居家令时期的一个特点,消费者不可避免地将注意力集中在数字发行媒体上。

在线平台的竞争极为激烈,这意味着它们都想让自己与众不同。这些平台都在采用的一个关键方法是提供独家内容,其中一些内容甚至是平台自己制作的。

然而,这种平台竞争的方式,对于消费者和整个行业来说,都可能存在重要的不利因素。

我们的研究揭示了平台缺乏有效竞争所带来的潜在弊端,并评估了有助于弥补这一弊端的版权和反垄断政策。

独家内容是否会对消费者的行为产生负面影响?目前的竞争模式是否会影响行业对优质内容的投资?

让我们坐下,拿起遥控器来看一看。

我们的问题

独家内容是否会助长盗版?

为了解消费者的行为,我们在研究伊始创建了一个大规模的数据集,其中包含过去几年中巴西大多数活跃平台上的电影作品。

我们假设任何消费者独家内容的愿望清单将可能分布在不同的平台上,那么众多不同的访问点可能会很快变得贵得离谱,特别是当提供完整电影目录的订阅服务日益将更多的重心转向独家内容的发行时。

随着内容变得更加碎片化,可能会导致在线盗版的增长。消费者可能会决定将其流媒体服务的订阅限制到一至两个,然后盗版其余的内容。

但是,巴西究竟有多少在线盗版行为在发生?当内容可以在多个平台上轻松获取时,人们是否会停止盗版?

在更少的平台上发行,是否意味着每部电影的融资减少?

人们通常认为,当优质内容作为独家内容在单一平台上发行,并对这种早期访问定价更高时,对优质内容的投资将会增长,并变得更加有利可图。

由于平台希望通过托管更多独家内容来实现差异化,所以一个平台可能愿意为内容向承诺独家许可的电影公司支付更高的费用。

另外,更为强大的平台可能会迫使一些电影公司达成独家协议,或者自己创作内容,因为它们可以直接接触到大量的在线受众。

不管是哪一种情况,对于特定市场而言,独占性在上升。一些平台(尤其是订阅式平台)已经足够强大,可以集中精力通过独家内容来实现差异化。

  • 平台可能会为内容向承诺独家许可的电影公司支付更高的费用。
  • 另外,更强大的平台可能会迫使电影公司达成独家许可协议。
  • 目前,用户订阅式平台已经足够强大,可以将精力集中于内容驱动的差异化。

而在电影融资方面,独家发行协议和平台向电影公司支付更高的费用,可能会弥补向较少平台发送许可导致的部分损失。有时,这甚至可能会有助于电影公司对电影进行投资。

然而,在另一种情况下,对内容的投资可能会减少,因为在多个平台上发行可能会更有利。但是,对于强大的平台,电影公司可能无法达成这种类型的协议。

围绕投资电影的决策会如何受到其在线发行和在线竞争的影响呢?

我们的发现

一旦电影在线化、多平台化,盗版行为就会减少。

我们的结果清楚地表明,一旦内容在线提供,巴西相应的盗版搜索量每年就会减少约6%。

除此之外,一旦电影通过多个平台提供,盗版行为就将随即进一步减少。

按载有可获得内容的平台数量计算的在线盗版搜索量下降百分比

1家平台
2家平台
3家平台
4家平台
-6%
-10%
-12%
-15%
0%
-4%
-8%
-12%
-16%

人们之所以会进行盗版,是因为他们无法找到提供他们最喜爱的电影的合法服务,或者只是因为他们负担不起另一家内容平台的费用。

即使考虑到不同的商业服务模式(包括订阅式服务或按需购买),发现的结果也是相似的。内容在多个合法平台上可获得的可能性越大,人们盗版该内容的可能性就将会越小。

独家发行并不总是意味着对内容开发更高的投资。

有关投资的决定是电影公司和媒体公司在其产品生命周期中非常重要的决定。我们可能期望版权保护和独占性能确保更高的投资,但市场力量也发挥着作用。

我们发现有两种投资模式。当内容最终将在Netflix等基于订阅的服务上成为独家内容时,平均电影预算会更高。在这种情况下,平台对更多独家内容的推动似乎并不会降低投资水平。

然而,当审视点播购买服务(如亚马逊 Prime Video)时,情况并非如此。当内容最终在点播平台上成为独家内容时,平均预算会更低。虽然这可能是由于内容将在较少的平台上提供,因此融资机会更少,但是也可能牵涉到其他因素。

  • 内容投资是电影公司和媒体公司的一项重要决策。
  • 在订阅式服务中,独家内容的平均制作预算更高。
  • 但在点播购买服务中,独家内容的预算其实更低。

对政策的启示

从版权和内容的可获得性两方面考虑,减少盗版。

如果我们认为内容的可获得性可以减少盗版行为,那么执法方面的一些成本可以转而用于增加权利转让、许可活动和在线可获得性。

因为版权规则具有地域性,也有必要进一步调查围绕知识产权市场和内容可获得性的制度障碍和成本要素。

当今视听市场的版权框架可能会,也可能不会激励增加对多个平台和地区的版权许可。

  • 增加权利转让、许可活动和在线可获得性。
  • 调查围绕知识产权市场和内容可获得性的制度障碍和成本要素。
  • 视听市场的版权框架没有明确激励向多个平台和地区发放许可。

例如,一些司法管辖区已决定通过特定的版权规则放宽对视听作品的权利清算,因为视听作品通常涉及大量的共同创作者,从而涉及大量的潜在权利所有者。

尽管事实上这可能有助于提高权利交易的法律确定性,并激励电影公司和平台双方的内容许可,但是这种方式并不普遍。

协调版权与竞争政策

版权及相关权在提供内容访问和收回投资之间取得平衡。

投资于新内容的激励措施将不仅取决于权利的提供,还取决于当前的市场竞争水平。就巴西而言,在快速发展的视听市场中,相应的经济激励措施似乎只在某些环节有所增加,而在其他环节有所减少。

在一个动态的市场中,反垄断机构和平台监管机构的最佳方法可能取决于与负责版权框架和工具的政策制定者制定联合政策目标和协调干预措施。

除此之外,鉴于平台往往注重长期增长战略而非短期定价能力,还可以通过制定更好地考虑到创新和未来市场前景的反垄断规则来改善对数字市场和平台的监管。

监测市场力量和未来发展。

各平台都在大力投资创作自己的独家内容——尤其是电视连续剧——因此,独家内容看起来有可能主导未来的市场战略。

当考虑到迪斯尼和苹果等大公司已进入流媒体市场,这种可能性看起来就更大了。

如果少数几个平台开始主导市场,可能会导致谈判不平衡,电影制片人同意并非所愿的独占性条件并削减初始投资。

而随着各大电影公司和其他公司推出新的平台,市场将变得更加碎片化,将无法以合理的费用从相互竞争的平台获得对内容的许可。新内容的提供可能会赢得一些新的订阅用户,但其可获得性的降低也将使其更容易受到盗版的侵害。

图片来源:Glenn Carstens-Peters on Unsplash

拉丁美洲的流媒体之战

政策制定者需考虑的四个方面

  • 1
    在多个平台上的合法可获得性可以有效遏制网络盗版。
  • 2
    政策可以鼓励权利转让、许可和在线可获得性,同时仍然保持市场开放和竞争。
  • 3
    除了版权制度之外,还可以通过制定更好地考虑到创新和未来市场前景的反垄断规则来改善对数字市场和平台的监管。
  • 4
    增加独占性并不一定能转化为对内容更高的平均投资,因为投资决策还取决于在线市场的竞争程度和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