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05年9月-10月举行的WIPO大会第三十二届会议(第17次例会) 审议了IIM的各份报告,决定“成立一个临时委员会,继续开展WIPO发展议程闭会期间政府间会议(IIM)进程,以加速完成对涉及WIPO发展议程的各项提案进行的讨论,并 在大会2006年9月会议上向其作出报告及提出任何建议。”
会上还决定,“临时委员会应举行两次为期一周的会议,提交新提案的截止日期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第一天”。
- 参见大会的完整报告(文件 WO/GA/32/13第146段)[PDF].
于2005年9月-10月举行的WIPO大会第三十二届会议(第17次例会) 审议了IIM的各份报告,决定“成立一个临时委员会,继续开展WIPO发展议程闭会期间政府间会议(IIM)进程,以加速完成对涉及WIPO发展议程的各项提案进行的讨论,并 在大会2006年9月会议上向其作出报告及提出任何建议。”
会上还决定,“临时委员会应举行两次为期一周的会议,提交新提案的截止日期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第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