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
Tue Oct 15 08:51:00 CEST 2013
中国: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修改〈专利审查指南〉的决定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3年9月16日发布,并于2013年10月15日生效。
该决定针对专利审查指南第二章第11和13条,第三章第8和11条进行了修改,涉及实用新型和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新颖性审查。该修正案规定,针对明显缺乏新颖性的实用新型和工业品外观设计,允 许审查员在预先审查中通过检索进行查证,并向申请者发送缺乏新颖性的审查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