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韩民国: 关于部分修正专利代理人法的2013年7月30日第11962号法案
Fri Jan 31 11:02:00 CET 2014
大韩民国: 关于部分修正专利代理人法的2013年7月30日第11962号法案, 2 013年7月30日获得通过,2014年1月31日生效,对下列法律进行了修正: 《专利代理人法》、 《专利法》、 《实用新型法》、 《商标法》、和 《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法》。 除其他外,修 正扩大了提交申请时知识产权权利人“法律代表”一词的范围。因此,法律代表不仅是专利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LLC),公司的这种法律形式要求有至少五名专利律师组成和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