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 《2015年知识产权法修正案》
Wed Feb 25 10:29:00 CET 2015
澳大利亚: 《2015年知识产权法修正案》 于2015年2月9日经议会通过,并 于2015年2月25日经女王御准,将于2015年8月25日起全部生效。
修正案对 《1990年专利法》, 《2003工业品外观设计法》, 《1995年商标法》, 和 《1994年植物育种者权利法》进行了修订,以便达到如下目的:( i)落实修改WTO TRIPS协定议定书(TRIPS议定书),议定书旨在促使澳大利亚制药企业通过强制许可向急需药品的最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出口专利药品;(ii) 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实行单一专利申请和审查程序,并在单一经济市场(SEM)倡议的框架下实行跨塔斯曼海单一专利律师制度;(iii)对专利法、商标法和外观设计法作出轻微行政修改,废止仅由 《1983年档案法》予以规定的不必要的保留文件条款;并 且(iv)使植物育种者权利人可以采取行动,向联邦巡回法院起诉嫌侵权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