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 国家葡萄栽培研究所和国家工业产权局2017年8月7日第2017/247号联合决议
Fri Aug 18 09:40:00 CEST 2017
阿根廷: 国家葡萄栽培研究所和国家工业产权局2017年8月7日第2017/247号联合决议 在《官方公告》上发布,并于2017年8月18日生效。
该决议修正并实施了关于地理标志和葡萄酒的各种立法,包括 第25.163号法 及其实施细则,第57/2004号法令 和 第C.32/2002号决议 和 第14.878号法、第22.362号法 和 第24.481号法。
该决议授予申请人使用葡萄酒和以葡萄酒为基的烈酒标签上的地理名称的权利,而与此同时,这些名称仍处在对地理标志的认可程序和获得地理标志保护的漫长过程中,第25.163号法(关于阿根廷的葡萄酒和以葡萄酒为基的烈酒)对此进行了规定。
但是,此类使用地理名称的权利应符合除其他外的以下条件:(I)标签所示的地理名称没有提及”地理标志”或”受控原产地名称”的表述;(II)地理名称可采用任何字体并出现在标签的所有位置,前提是尺寸不超过3毫米,并且仅用于提供信息的目的,而非商标;(III)地理名称的使用是临时、过渡性、有条件、不稳定和可撤销的;和(IV)任何利益攸关方都有权根据第25.163号法,在申请地理标志或原产地命名控制的注册时使用这些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