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 2018年专利修正条例
Thu Apr 05 11:11:00 CEST 2018
新西兰: 2018年专利修正条例 由议会通过,于2018年3月5日得到皇家批准,并于2018年4月5日生效。
该条例依据 2013年专利法 颁布,并对 2014年专利条例 进行了修正。
该修正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i)允许以在澳大利亚或新西兰的单一地址接受知识产权申请的法律送达;(ii)允许分案申请的权利要求与主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基本相同或一致;(iii)将为专利申请向知识产权局提交微生物交存回执的规定期限延长12个月,自规定的保藏机构发出第一份审查报告之日起 (不再是微生物交存至上述机构之日起3个月内);(iv)简化成功提交文献需满足的形式要求;(v)对构成PCT申请完整说明书一部分的文献进行补正,从最早优先权日起19个月更改为22个月;(vi)以及对在专利撤销程序中延长提交反驳声明的时间规定进行了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