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森堡: 2018年4月17日法,关于修正1967年12月4日法,涉及知识产权税务问题的所得税,以及对1934年10月16日法,关于产权和价值的评估(“估值法”)的修正
Thu Apr 19 10:04:00 CEST 2018
卢森堡: 2018年4月17日法,关于修正1967年12月4日法,涉及知识产权税务问题的所得税,以及对1934年10月16日法,关于产权和价值的评估(“估值法”)的修正,于2018年4月19日在官方公报上发布,自2018年1月1日起生效,具有追溯力,并适用于2018税务年度。
除此之外,该法还在 1967年12月4日所得税法 中引入了新条款第50条之三,其中规定对产生自特定知识产权商业化的收入,所得税免除80%,净财富税免除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