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米比亚: 2012年工业产权法(2012年第1号法)
Wed Aug 01 12:09:00 CEST 2018
纳米比亚: 《2012年工业产权法》(2012年第1号法) 于2012年2月28日经总统签署为法律,并依据2018年第113号政府公告于2018年8月1日生效。该法废止了《专利、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和版权法》(1916年) 、《专利和工业品外观设计公告》(1923年) 以及 《西南非洲商标法》(1973年)。
该法除其他外,规定了对纳米比亚工业产权立法的下述重要修改:(i)实施专利、工业品外观设计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ii)规定专利期限为20年;(iii)引入专利实质审查制度;(iv)保护《巴黎公约》第6条之二规定的驰名商标,承认对集体商标的注册;(v)将未使用商标的宽限期缩短至三年;以及(vi)建立工业产权局和工业产权仲裁庭。
该法旨在确保与产权组织、世贸组织和非洲地区知识产权组织管理的知识产权条约中的规定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