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 关于批准1980年12月26日关于商标和指定的第22.362号法实施细则的2019年4月1日第242/2019号法令
Mon Jun 03 15:35:00 CEST 2019
阿根廷: 关于批准1980年12月26日关于商标和指定的第22.362号法实施细则的2019年4月1日第242/2019号法令,于2019年4月3日在官方公报上发布,并于2019年6月3日生效。
该法令废止了1981年3月24日第558/81号法令,并调整了1980年12月26日第22.362号法(下称"商标法")。该法令规定了除其他外以下要点:
(i)根据尼斯协定 建立商标的商品和服务分类;
(ii)准予已获得显著性(包括形状和颜色)的标志进行商标注册;
(iii)驳回由阿根廷明确承认的本国或外国地理标志组成的商标注册;
(iv)实施由第P-183/2018号决议 建立,并于2018年9月17日生效的新的第三方商标异议程序,并将撤销异议的时限从12个月减至3个月;
(v)要求自2018年1月12日(2018年1月12日是修订"商标法"的2018年1月10日第27/2018号法令的生效日)起所有注册五年的商标提交经过宣誓的使用声明,2013年1月12日之后授予的商标注册均包括在内。如未提交该声明,则推定为未使用商标,提交声明并补缴费用之前,不会予以续展;以及
(vi) 建立取消商标注册和因未使用而注销商标的程序。在此程序建立之前,适用关于行政程序的1972年4月3日第19.549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