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2019冠状病毒病应急法(S.C. 2020, c. 5)
Wed Mar 25 11:25:00 CET 2020
加拿大:2019冠状病毒病应急法(S.C. 2020, c. 5)于2020年3月25日通过,在不同日期生效。
2020年3月25日生效的该法第12部分第51条对专利法 进行了修正,增加了一条新的第19.4条,赋权专利局长根据卫生部长的申请,授权加拿大政府或另一指定人,在应对涉及国家关切的公共卫生紧急情况的必要范畴内制造、构建、使用和销售专利发明,直至2020年9月30日。
该法中载有保护专利持有人的保障措施,例如:
(i) 确保专利持有人就专利使用获得适当报酬;
(ii) 对授权期限设置限制;
(iii) 向专利所有人提供授权通知书;及
(iv) 确保专利所有人在任何被授权人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时可诉诸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