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 请求书——说明申请人寻求的专利保护,其内容包括发明名称、申请日、优先权日以及申请人和发明人名称、地址等著录项目等;
- 说明书——清晰详尽地披露发明。说明书部分通常描述发明名称及其技术领域,并包括发明的背景和描述;
- 图——展示发明的视觉细节的附图、平面图或示意图,必要时可以附上描述;
- 权利要求——清晰简明地定义寻求的专利保护范围;
- 摘要——对发明进行概述。
获得专利保护必须满足很多条件,很难就此编写一份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完整清单。不过,以下列出了若干关键的实质条件:
各国之间的成本有很大差异。甚至在一国之内,成本也取决于多种因素,如发明的性质、复杂程度、代理人收费、申请的时长以及专利局在审查期间是否收到异议。
请记住以下原因:
相关国家或地区的专利局可以提供费用结构详情。请查阅我们的国家和区域知识产权局清单。
专利申请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一般来说,在备齐撰写申请文件所需的所有材料后,就应该提交专利申请。尽早申请的好处包括:
但是,急于申请专利也可能产生问题:
向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后,专利局将按照所在国家/地区法律进行处理。
各国的专利授予过程存在重要差异,最好向有关国家/地区专利局进行咨询,以获取有关程序和费用的最新信息。一般来说,专利申请的处理过程有以下步骤:
专利是地域性权利,这意味着发明只能在授予专利的国家或地区受到保护。
换言之,如果一个国家没有授予或认可专利,该国就不会保护你的发明,在这里,任何人都可以制造、使用、许诺销售、进口或销售你发明的产品。
作为总结,如果你打算在国外对发明进行商业利用,要尽早在所有有关市场获得专利保护。应在哪些国家/地区寻求专利保护取决于个案的情况。可以考虑以下方面:
在各个国家分别申请保护,具体是直接向相关国家的专利局提交申请。每份申请都必须翻译成相关国家的语言。
必须在每个国家缴纳申请费,可能需要每个国家的专利律师/代理人的协助,以确保申请符合具体国家的规定。
有些国家订立了区域协定,建立了授予区域专利的区域专利局。这可能意味着提交一次区域专利申请就可以在多个国家获得保护,可以通过授予“一系列国家专利”或授予一项在各地区协定的所有成员国均有效的“统一专利”。区域专利局包括:
产权组织的专利合作条约体系大大简化了同时在150多个国家寻求专利保护的过程。通过这个体系,不需要在各个国家/地区提交多份国家和/或地区申请;使申请人可以用一种语言一次性提交申请,一次性缴纳申请费。
专利合作条约体系还可以帮助申请人赢得更多时间,先行评估发明在某国的商业价值,再决定缴纳国内阶段的申请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