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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标申请量去年再创新高德国继续名列前茅

日内瓦, Thu Mar 15 10:37:00 CET 2007
PR/2007/480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2006年创纪录地受理了依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提交的36,471件国际商标申请,比2005年的申请量增加8.6%。德国申请人连续14年名列申请量榜首,随后是法国和美利坚合众国(美国)的用户。中国是国际商标申请指定最多的国家,反映了外国企业在中国不断增长的贸易活动。“马德里体系”是一项方便用户使用、具有成本效益的服务,让个人和企业可以在出口市场上获得并维持商标保护。

“马德里体系是在多个国家获得商标保护的一种高效途径,商业界正在越来越多地认识到其各种优点。这一点已为该体系近年稳健的增长率所证实”,WIPO总干事卡米尔∙伊德里斯博士如是说。“对于想在新的出口市场保护自己商业利益的品牌所有者,马德里体系是一项具有成本效益的可靠服务,我们希望并期待更多的国家加以采用”,总干事补充说。

2006年WIPO受理的36,471件国际商标申请中,德国公司所占份额最多,共有6,552件申请,占总量的18.0%。其后是法国公司,共有3,896件申请,占总量的10.7%。美国成为马德里体系的成员才三个年头,但美国用户已名列第三位,共3,148 件申请,占总量的8.6%;随后依次为意大利(3,086件,8.5%)、比荷卢(2,784件,7.6%)、瑞士(2,468件,6.8%)、联合王国(1,489件,4.1%)、中国(1,328件,3.6%)、西班牙(1,215件,3.3%)和奥地利(1,197件,3.3%)。

WIPO主管商标事务的助理总干事厄内斯托∙鲁比奥先生指出,一些国家的国际商标申请量显著增长。例如,意大利增长了25.5%,在申请量最多的国家中排名由第五位升至第四位。西班牙的申请增长了17.2%,使西班牙的排名由第十位升至第九位。澳大利亚增长29.1%,共1,100件申请,由第十二位升至第十一位。挪威在2006年进入排名前20位的国家之列,共312件申请,增长32.8%。

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商标申请量在2006年也显著增长,尤其是大韩民国(190件申请,+28.4%)、新加坡(161件申请,+16.7%)和摩洛哥(119件申请,+80.3%)。

欧洲联盟25个国家2006年共有23,916件申请。这一数字包括通过有关国家的国家商标局提交的国际申请和通过设在阿里坎特的欧洲共同体地区主管局(OHIM)提交的国际申请(2,445件)。自2004年10月开始,欧洲共同体(欧共体)的申请人在提交国际申请时,可以通过其本国商标局,也可以通过欧共体的地区商标局(OHIM)。2006年是欧共体成为马德里体系成员的第二个完整年份,欧共体申请人通过OHIM提交的国际申请量增长了32.0%。

排名在前的申请人

2006年马德里体系国际商标申请排在前20位的申请人是:利得(Lidl)(德国)、诺华(Novartis)(瑞士)、杨森制药(Janssen Pharmaceutica)(比利时)、汉高(Henkel)(德国)、雀巢(Nestlé)(瑞士)、西门子(Siemens)(德国)、阿迪连锁店(Aldi)(德国)、联合利华(Unilever)(荷兰)、博世(Bosch)(德国)、Plus(德国)、拜尔斯道夫(Beiersdorf)(德国)、途易(TUI)(德国),Biofarma (法国)、欧莱雅(L'Oréal)(法国)、飞利浦(Philips)(荷兰)、索尼爱立信移动通信(Sony Ericsson Mobile Communications)(瑞典)、勃林格殷格翰(Boehringer Ingelheim)(德国)、Abercrombie & Fitch Trading Co.(美国)(首家进入前20名的美国公司)、Coscentra(荷兰)、赫佛公司(Hofer)(奥地利)。

发展中国家排名在前的申请人有: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厦门市兴亚泰塑料工业有限公司(中国)、ESTsoft公司(大韩民国)、TMAX SOFT公司(大韩民国)、摩洛哥电信(摩洛哥)、亚太酿酒有限公司(新加坡)、马格里布药品促销公司“Promopharm”(摩洛哥)、INGELEC公司(摩洛哥)、国家葡萄及葡萄酒制品商业化局(阿尔及利亚)。

被指定最多的国家

2006年发出通知的对马德里联盟成员国的新指定为364,725件,比2005年增长1.7%,反映了外国企业在被指定国家的商业活动。提交国际商标申请时,申请人必须指定其要求对商标加以保护的成员国。申请人还可以在晚些时候通过后期指定,将国际注册的效力延伸至其他成员。这样一来,国际注册的注册人即可根据不断变化的商业需求,将商标权保护的地理范围扩大。

中国连续第二年成为被指定最多的国家,共有15,801件指定,指定数量比2005年增加16.4%。2006年被指定最多的国家其次是俄罗斯联邦,共有14,432件指定(+12.7%),接下来依次为瑞士(14,260件指定,+8.1%)、美利坚合众国(13,994件指定,+18.0%)、日本(11,844件指定,+17.3%)。

在成为马德里联盟成员的第二个完整年份,欧共体成为受欢迎的被指定目标市场,在马德里联盟被指定最多的成员排名中从第二十二位跃至第六位,2006年共登记10,640件指定(比2005年增长68.7%)。申请人正在越来越多地选择整体指定欧共体要求商标保护,而非指定单独的欧共体国家。2006年,被指定数量增加的其他国家还有澳大利亚,增长了14.1% ,在被指定最多的国家排名中由第十四位前移至第七位。挪威的被指定数量增长了7.8%,由第十位前移至第八位;乌克兰由第十三位前移至第九位,被指定数量增长了9.5%;大韩民国增长了16.4%,由第十八位前移成为第十一位被指定最多的国家。

2006年新登记国际注册的概况和费用

2006年,依马德里体系申请国际商标保护的申请人平均每件注册指定8.5个成员国。

申请人在提交商标申请时,必须根据一种称为“尼斯分类”的国际分类制度指明商标将用于的商品或服务。 2006年登记的国际商标注册中,最受欢迎的商品和服务类别是第9类(包括计算机硬件、软件及其他电气或电子科学装置等),占总量的8.9%;第35类(包括办公事务、广告和商业管理等服务),占总量的6.3%;第25类(包括服装、鞋、帽),占总量的5.4%;第42类(包括科学、工业或技术工程师和计算机专业人员提供的各种服务),占总量的5.4%;以及第5类(包括药品和其他医用制剂等),占总量的4.5%。

2006年,申请人平均为每件国际注册支付3,433瑞士法郎(瑞郎)的费用。2006年登记的注册中,80%支付的费用低于5,000瑞郎。2006年1月1日,为最不发达国家(LDCs)申请人申请国际商标保护而制定的减费措施生效。自该日起,这些国家的申请人应向WIPO缴纳的基本费减至目前数额(653或903瑞郎)的10%,视商标图样是黑白的还是彩色的,只有65 或 90瑞郎。目前,七个最不发达国家是马德里体系的成员,即:不丹、莱索托、利比里亚、莫桑比克、塞拉利昂、苏丹和赞比亚。

2006年年底有效的国际注册

到2006年年底,国际注册簿中有471,325件有效的国际商标注册。它们共有532万项有效的指定,分别属于159,075个不同的商标注册人(其中许多是中小型企业(SMEs))。2006年全年,15,205件注册得到续展,保护期延长10年(即保护期在2006年结束的国际注册总数的约48%)。

马德里体系还允许对国际商标组合进行集中管理,它规定了多种程序,让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提交一份单一申请在WIPO登记国际注册的各种变更(如注册人变更、注册人姓名或地址变更、注册人指定代理人的变更)。2006年登记的变更总数为70,687项。

改进服务与电子通信

2006年,WIPO继续推广使用电子通信处理国际商标申请。到2006年年底,六个商标局定期以电子方式向WIPO发送国际申请,约占当年申请受理数量的33%。到2006年年底,WIPO的国际商标业务同样以电子方式向43个商标局发送马德里通知(比2005年多四个)。

2006年4月,WIPO推出一项国际商标在线续展的新服务,让用户可以快速有效地维持其商标权。从那时起,已登记的续展中约22%为电子申请。

ROMARIN数据库也得到了一些新的改进,其中包括新的检索工具,该数据库载有国际商标注册簿中目前有效的所有国际商标的相关信息。自2007年1月1日起,ROMARIN 数据库可在WIPO网站上免费查询。

背 景

WIPO管理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让商标所有人有可能通过使用一种语言(英语、法语或西班牙语)提交一件申请,并使用一种货币(瑞士法郎)缴纳一套规费,在多达79个国家获得商标保护。希望使用马德里体系的申请人,在申请国际保护之前,必须先向相关国家或地区商标局提出商标保护申请。依马德里体系进行的国际注册与申请人在所指定的每一个缔约方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具有同等效力。如果被指定缔约方的商标局没有驳回保护申请,则该商标所受到的保护如同其在该主管局注册一样。之后,国际注册可以通过办理简单的程序来加以维持并予以续展。通过这种方式,这一体系为商标注册人提供了一种在多个国家获得并维持商标保护的成本效益高而且行之有效的途径。

该体系受两部国际条约的管辖,即:《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两部协定合称马德里体系。《马德里议定书》于1996年实施,采用了一些新的特点,其中包括:可用英语提交申请,可延长驳回商标的通知期限。西班牙语在2004年被采用为一种工作语言。这些特点使该体系更加灵活,并能吸引更多国家。加入《议定书》的国家总数为72个,马德里体系现有成员总数为80个(79个国家加欧洲共同体(欧共体))。

第一件国际商标注册的时间是1893年,当时属于瑞士巧克力生产商Russ Suchard et Cie,现已无效。由于不断续展而仍然有效的历史最悠久的国际注册商标属于瑞士钟表制造商“浪琴”,该商标也是于1893年首次注册的。2006年8月,WIPO登记了第90万件国际商标注册,这一里程碑突出显示了世界各地的公司对马德里体系的利用不断增长。第100万件注册预计将于2009年出现。国际注册簿位于WIPO的日内瓦总部。

商标是所有成功的商业营销战略中的一个关键内容,能让企业在市场中标明、宣传和许可他人使用其商品或服务,并能使这些商品或服务与其竞争对手的商品或服务区分开来,从而加强顾客的忠诚度。商标是保证产品质量的一个象征,在当今全球化和日益电子化的市场中,商标往往是顾客识别某一公司的产品和服务的唯一途径。保护商标可以阻止使用近似的显著标志销售低劣或类似产品或服务,搭其他公司商誉“便车”的行为。价值连城的商标一旦被丧失、被淡化或被侵权,可能会对企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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