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PO总干事会见东盟秘书长
日内瓦,
Tue Mar 20 11:35:00 CET 2007
PR/2007/481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总干事卡米尔•伊德里斯博士2007年3月20日与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ASEAN)秘书长王景荣(Ong Keng Yong)先生举行会晤,审查合作活动,并探讨东盟成员国如何以最佳方式利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发展和经济增长的问题。
“东盟各国已认识到知识产权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的手段的重要战略意义。WIPO全面承诺支持各该国实现其知识产权潜力,”伊德里斯博士如是说。他指出,“我很高兴地看到我们之间的合作努力结出了积极的成果。”伊德里斯博士补充说,“东盟在采取实用、务实的办法利用知识产权实现其发展目标方面,可以成为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楷模。”
王先生确认东盟各成员国对战略性利用知识产权方面所作出的承诺,并指出,东盟各国已看到积极主动地执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政策结出的积极成果。 他说,为缩小东盟集团各成员国之间在知识产权的认识与能力方面的差距,还需要得到进一步的援助和支持,并表示希望WIPO将继续为各具体国家提供符合其本国国情的援助。伊德里斯博士强调说,本组织将继续为东盟各国提供支助。宾主还讨论了知识产权执法的重要性;知识产权执法已日益成为东盟所有成员国工作中的优先领域。双方强调WIPO与东盟之间──无论是管理层还是工作层──必须定期举行对话,以确保各自的目标及时得以实现。
WIPO与东盟之间的合作近年来有所扩大,内容既包括WIPO为东盟成员国发展知识产权基础设施和人力资源提供技术援助,也包括开展能力建设,利用和管理知识产权促进发展。WIPO的各项援助都是根据东盟各具体国家的需求和期望提供的。
WIPO与东盟之间的具体合作活动包括在以下领域执行的能力建设计划:知识产权体系各项业务的开发、知识产权与公共利益问题、执法和法庭外争议解决、以及知识产权宣传与教育。
其他活动还包括就东盟特别感兴趣的一些问题开展研究,包括关于版权业对就业和外贸作出的经济贡献问题的研究。今后还计划开展其他一些以实际经验为依据的研究。
如欲了解进一步信息,请洽与媒体关系和公共事务科:
- 电话: (+41 22) 338 81 61 / 338 72 24
-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