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T将着重于非传统型商标、商标异议程序和工业品外观设计方面的工作
日内瓦,
Mon Nov 19 17:12:00 CET 2007
UPD/2007/300
全息图和气味商标等新型商标、商标异议程序以及与工业品外观设计注册有关的问题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和地理标志法律常设委员会(SCT)议程的主要内容。SCT第十八届会议于2007年11月12日至16日举行,共有74个成员国、3个政府间组织和11个非政府组织与会,会议讨论了旨在使商标和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保护更加明确的多项重要议题。
新型商标
委员会考虑了成员国立法和商标局做法中对立体商标、颜色商标、声音商标、气味商标、动作商标、全息图商标、广告语或位置商标等“非传统商标”的注册采取的办法。SCT下届会议将继续这项工作,预计将找出成员国法律和做法在这些商标类型方面存在的具体共同点。这项工作旨在为成员国商标局和商标制度的用户提供关于在商标注册程序中如何处理此类商标的有价值的见解和指导。
商标异议
商标注册异议程序让第三方有机会在商标局注册一个商标之前或之后对其提出反对意见,SCT也审议了一项关于异议程序各个方面的深入分析。代表们研究了一组关于许多问题的关键做法,这些问题有:异议理由,第三方在异议程序中提出的意见,让双方进行和解谈判的“冷静期”,成员国实施新异议制度的经验,以及取消主管局在先权审查可能对异议申请量产生的影响。作为讨论结果,委员会将在下届会议上审议一份说明各国主管局和地区主管局异议程序共同点的文件。
工业品外观设计
工业品外观设计方面,SCT继续对成员国的工业品外观设计注册进行分析。委员会批准开始工业品外观设计注册制度全面调查的第二阶段,这一阶段将调查外观设计实体法的各种问题。第一阶段涉及外观设计注册手续,目前进展良好,秘书处已经收集大量数据。预计通过这项工作,将对成员国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现状形成总结。这将让人们进一步了解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和版权之间的分界。这项倡议由SCT在第十六届会议(2006年11月)上发起,预计将为SCT今后关于协调外观设计立法是否可取和可行的讨论提供一个基础。
保护国徽和非政府组织的名称与缩写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六条之三规定了国徽和国际组织名称与缩写的保护,代表们也注意到加强保护程序某些方面的工作。秘书处向会议通报,新的可检索网上数据库已成功开通,该数据库含有2,400多个受保护的国徽和政府间组织的名称、缩写和徽记。这些标志一般不能用做商标。该数据库不具任何法律效力,所含的标志仅具有信息性质。但是,这一工具被广泛认为提高了公众查询这些信息的方便度,因此加强了对这些标志免受未经许可的商标注册或使用的保护。除此以外,在WIPO的一个FTP服务器上已开始免费提供根据第六条之三通知的所有国徽和国际组织名称与缩写的XTML格式的完整清单。
国际药用物质非专利名称(INN)
委员会注意到WIPO秘书处和世界卫生组织(WHO)秘书处过去的合作。在SCT的工作领域方面,通过这种合作,SCT秘书处向WIPO成员国商标局散发了国际非专利名称的累积目录。根据世卫组织的一项方案,国际非专利名称是特定药用物质的公共通用名称,按世卫组织有关决议,不应作为商标注册。SCT成员表示,非常希望进一步了解国际非专利名称以及这些名称应在何种程度上视为非专利。会议授权SCT秘书处就此问题联络世卫组织秘书处,争取在SCT下届会议上继续进行此项工作。
SCT下届会议定于2008年6月2日至6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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