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T审查非传统商标、商标异议程序和 工业品外观设计方面的工作
日内瓦,
Mon Jul 28 10:13:00 CEST 2008
UPD/2008/305
全息图和气味商标等非传统商标、商标异议程序以及与工业品外观设计注册有关的问题,在2008年7月21日至25日举行会议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和地理标志法律常设委员会(SCT)(第十九届会议)上,被列为首要议题。共有82个成员国、4个政府间组织和11个非政府组织出席这次会议,会上着重探讨了如何设法澄清与商标和工业品外观设计注册有关的一些问题。
非传统商标
委员会查明了立体商标、颜色商标、声音商标、气味商标、动作商标、全息图商标、广告语或位置商标等“非传统商标”的图样和说明方面趋于统一的一些领域。这项工作试图让根据各国程序进行商标注册的工作得出一致的结果。SCT在查明注册实践中哪些可能的领域可以实现更大程度的统一方面取得了进展。这些工作将在SCT下届会议上继续进行。
商标异议
SCT 也探索了如何促使与商标异议各不同方面有关的程序更加统一的方式方法。这些商标异议程序让第三方有机会在商标局进行商标注册之前或之后对该商标提出反对意见。SCT对该领域的一些趋于统一的方面达成了一致意见,例如异议与审查程序之间的关系、异议理由、提出异议的资格、异议期的期限、第三方提出意见,以及让双方进行和解谈判的“冷静期”。
保护国徽和非政府组织的名称与缩写
代表们也审议了关于修订用于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6条之三保护国徽和国际组织名称与缩写的通知程序的一项提案。那些标志一般不能用作商标。该项提案主要涉及用定期电子公告取代纸件通知系统这一问题。SCT讨论了该项提案的技术细节,并一致同意建议巴黎联盟大会在其将于2008年9月举行的会议上通过该项新程序。
工业品外观设计
在工业品外观设计方面,SCT审查了《关于外观设计法律和实践的问卷》的答复摘要。这份文件是根据从SCT 68个成员国和观察员收到的答复而编拟的,基本涉及外观设计注册程序的手续、注册管理及与主管局的通信、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的主题、上诉、替代争议解决办法以及与商标、版权和不正当竞争法等知识产权法其他领域之间的关系。SCT将在下届会议上继续分析该问卷,旨在找出其在工业品外观设计法律和实践方面希望进一步开展工作的可能领域。
国际药用物质非专利名称(INN)
委员会注意到WIPO秘书处与世界卫生组织(WHO)秘书处之间过去开展的合作。在SCT及其工作方面,通过这一合作,SCT秘书处向各国商标局散发了国际药用物质非专利名称的累积目录。根据WHO的一项方案,国际非专利名称是特定药用物质的公共通用名称,而且按世界卫生组织有关决议,不应作为商标注册。为了提高散发所提议和建议的国际药用物质非专利名称新目录的效率,SCT决定改用一种基于电子形式的解决方案,即:把国际药用物质非专利名称的新目录公布在WHO网站上,并通过电子邮件通知SCT论坛的订阅人。WHO就国际药用物质非专利名称保护制度作了发言,并回答了代表们的提问。此外,SCT要求秘书处与WHO秘书处共同探索开发公众可查询的国际药用物质非专利名称数据库的方法。
SCT下届会议定于2008年12月1日至5日在日内瓦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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