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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大会闭幕

日内瓦, Wed Oct 01 10:40:00 CEST 2008
PR/2008/567

Mr. Gurry - Amb. Uhomoibhi

Chairman Uhomoibhi congratulates Director General Gurry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大会继任命弗朗西斯·加利先生为WIPO下任总干事的高潮之后,于2008年9月29日(星期二)比原计划提前一天闭幕。大会对过去一年的活动进行了审查,并就未来的工作计划进行了讨论。WIPO大会将本组织184个成员国聚集一堂。

WIPO大会主席、尼日利亚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马丁·乌霍莫伊比大使在闭幕致词中强调了今年会议的成功。他说,WIPO成员国通过一致任命加利先生为总干事,把地域分歧甩在了身后,专注于本组织未来的健康。“我们实现了WIPO顺利、平稳、和谐的过渡。”他说,加利先生就职演说中关于让WIPO作好准备解决大问题、成为知识产权话语杰出国际论坛的构想,把成员国团结在了一起。

加利先生感谢全体成员国的支持和大会期间表现出的建设性精神。他说,这是“解决今后所有挑战的良好基础”。

以下概要介绍了2008年9月22日至29日举行的本次会议所作决定的要点(按议程顺序)。

任命新总干事

大会于2008年9月22日以鼓掌方式任命澳大利亚公民弗朗西斯·加利先生为WIPO总干事,任期6年,自2008年10月1日至2014年9月。

就职演说中,加利先生阐述了未来工作的优先重点,并承诺对本组织进行战略调整。他谈到如何有效应对世界各地日益增长的对专利服务的需求这一挑战,认为有必要在快速变化的商业和技术环境中审视版权的未来。他还谈及面对猖獗的假冒和盗版商品交易如何增进人们对知识产权的尊重这一挑战以及WIPO在这方面应当发挥的作用。加利先生承诺将继续推进发展议程,确保所有国家都能积极参与并受益于创新和知识经济。他呼吁与保护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有关的谈判能够产生“具体成果”。(参见https://www.wipo.int/pressroom/zh/articles/2008/article_0045.html

内部监督机制

大会注意到WIPO审计委员会的各项报告和内部审计与监督司司长的报告。该司的任务是对WIPO的控制和业务系统与程序进行独立的审计和评价,提出改进建议,保证WIPO使命和目标的实现。

发展与知识产权委员会(CDIP

成员国对CDIP的工作进行了审查。CDIP是大会2007年通过由45项涉及各领域的建议组成的WIPO发展议程时决定成立的。在委员会2008年3月和7月的两次正式会议上,成员国审议了45项建议中的15项,并表示为确保有效落实,有必要建立机制,加强与WIPO其他机构的协调。

CDIP主席、巴巴多斯的Trevor Clarke大使说,发达国家已认识到这些建议对发展中国家的重要性。他说,尽管取得了少量进展,但在为有效落实45项建议制定工作计划方面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大会注意到进展,并批准了需要额外资源的26项建议清单中已估算费用的 5项建议的落实工作计划。(参见:https://www.wipo.int/edocs/mdocs/govbody/zh/wo_ga_36/wo_ga_36_4_rev.pdf)。成员国同意按照WIPO的计划和预算程序向秘书处提供资源。

大会还注意到关于在2009年召开一次捐助者会议的提案。会议的目标是鼓励设立最不发达国家专项信托基金或其他自愿基金,帮助动员额外资源,并同时继续优先重视为在非洲开展活动提供资金,重点是促进这些国家在法律、商业、文化和经济方面利用知识产权。捐助者会议还将通过交流思想和最佳做法,争取改进WIPO预算外资源的协调和管理。大会批准就会议问题启动磋商,以便向下届计划和预算委员会提出预算需求。(更多信息请参见:https://www.wipo.int/edocs/mdocs/govbody/zh/wo_ga_36/wo_ga_36_11.pdf)。

版权及相关权常设委员会(SCCR)的工作

大会注意到SCCR的工作现状,特别是该委员会在保护广播组织和有线广播组织、保护音像表演以及版权限制与例外等领域的工作。

关于保护广播组织和有线广播组织,成员国决定,2008年11月的SCCR会议将继续对该问题进行讨论,争取找到向前推进的办法。作为讨论的基础,主席将编写一份非正式文件,介绍他对应讨论的主要立场与分歧的理解。

关于保护音像表演,大会注意到成员国在2008年3月SCCR(第十六届)会议上表示愿意就此问题找到前进的办法。有鉴于此,秘书处被要求编拟一份事实文件,对最近的活动和SCCR成员的立场进行总结。还将在11月SCCR(第十七届)会议上就此问题举行一次情况介绍会。

大会注意到WIPO为在国内立法和国际协商一致等方面推动这一问题上的进展,在非洲、亚洲和拉丁美洲举办了多次国家和地区研讨会。WIPO在筹备这些活动时,在合同关系和集体谈判、权利的行使和转让以及报酬制度等实务领域,就国家层面上保护表演者的问题采取了灵活、兼顾各方利益的方针。WIPO将在来年继续举办类似活动。成员国决定将这一问题保留在大会2009年的议程上。

成员国还注意到关于版权例外与限制问题的讨论情况,特别是委员会决定让WIPO秘书处进行一项关于有利于教育活动、包括远程教育及跨国境特点的例外与限制的研究。11月SCCR会议的同时将举行一次关于该问题相关研究的情况介绍会。

执法咨询委员会(ACE

大会注意到执法咨询委员会2007年11月的会议讨论了知识产权执法领域国际、区域和国家各级合作的问题,尤其是刑事救济问题。这些讨论为更新WIPO知识产权执法案例集提供了素材,该书的第二版将于近期出版。

与会代表强调WIPO在知识产权执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注意到WIPO在过去一年开展的执法相关活动数量有所增多。这些活动包括应成员国的众多请求提供技术援助和立法咨询,以及与公共和私营部门合作于2008年2月在迪拜举办第四届打击假冒与盗版全球大会。

知识产权与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政府间委员会(IGC)的工作

与会代表注意到关于IGC自大会2007年延长其任务以来所做工作的进展报告。新的任务要求IGC加快工作,保留取得具体成果、包括制定一项或多项国际文书的可能性。

大会注意到委员会在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民间文艺表现形式和传统知识现有保护方面所作的差距分析工作。这些差距分析的编写和评论,是在2008年10月IGC会议的筹备中通过一次公开评论进程进行的。与会代表还注意到IGC为在下届会议上深入讨论而决定更新并重新印发关于遗传资源保护的工作文件,并邀请在闭会期间就遗传资源问题提出评论意见。为了按照任务规定加快委员会的工作,2008年10月的IGC会议将考虑建立闭会期间机制,以有层次、有重点的方式推动目前已取得的进展。成员国还欢迎WIPO土著和当地社区自愿基金在各方慷慨捐助的支持下,得到进一步成功落实,指出该基金大大增强了IGC进程代表性的深度和广度。

专利法常设委员会(SCP

成员国对SCP重启讨论表示欢迎,注意到其在制定工作计划上的进展。根据大会2007年的决定,WIPO秘书处编写并于2008年4月发布了一项顾及所有成员国不同需求和利益的对当前国际专利问题的概述。SCP在2008年6月的会议上对此表示欢迎,认为这是讨论的良好基础。该报告将在2008年10月底之前继续开放征求书面意见,并将在2009年年初SCP下届会议上与关于下列问题的其他四项初步研究一同作为讨论基础:专利信息推广(其中尤其包括建立检索和审查报告数据库);可专利主题的例外及权利限制,尤其是研究豁免和强制许可;专利和标准及客户-律师特权。

与会代表还核准了在2009年召开一次会议的建议,会议将讨论专利对卫生、环境、气候变化和粮食安全等若干公共政策领域的影响等相关问题。

互联网域名

大会审查了WIPO在互联网域名系统(DNS)中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所开展的活动。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负责管理互联网域名和数字地址分配公司(ICANN)在1999年12月根据WIPO所提建议通过的《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UDRP)所规定的争议解决程序。到2008年9月,中心已办理约14,000起UDRP案件和基于UDRP的案件。2007年一年,中心的案件量就比上年增长了18%,共受理2,156起案件,涉及在通用顶级域(gTLDs)和中心也为其提供服务的55个国家代码顶级域(ccTLDs)注册的3,545个域名。这是UDRP生效以来中心处理UDRP案件数量最多的一年。WIPO的UDRP程序到2007年共涉及143个国家的当事方,使用了15种不同的语言。

WIPO继续采取措施并开发工具,确保UDRP程序公正、透明,加强根据UDRP所作裁决的一致性,并帮助当事人了解其在UDRP程序中的胜败机会。域名系统最近的发展为大规模域名注册创造了更多的机会,因此也为知识产权权利人行使自己的权利提出了更多挑战。中心积极地与ICANN接洽,请其注意可能对UDRP预期作用造成损害的各种情况。WIPO还致力于争取在采用新的通用顶级域和采用顶级域的国际化域名(IDN:非拉丁字符)当中改善遵守知识产权原则的情况,ICANN预计这些新的域名将在2009年得到采用。

优先权文件数字查询服务

成员国回顾了实施优先权文件数字查询服务(DAS)这一项以自愿为基础的新服务方面所取得的进展。这项服务是为了满足申请人的业务需求,让申请人无须实际得到和向每个专利局提交经证明的副本,即可满足专利局在优先权文件方面的要求。这项服务还将为专利局的工作提供方便,专利局也可同时根据其他安排获取优先权文件。《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所设立的优先权,是专利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它为在其他成员国提交专利申请的目的,向在一个成员国提交专利申请的任何人授予优先权。DAS服务正由WIPO和数个专利局共同开发,将为申请人提供一个便捷和安全的数字选择,代替向多个专利局提交优先权文件纸件副本。该系统充分利用现有系统,如PCT电子文件交换系统,还将为各专利局以及WIPO秘书处设立的数字图书馆提供入口(通过WIPO的PatentScope网站)。目前估计,在WIPO与至少某些试点局之间的通信安排将于2009年年初完成开发与测试,2009年第二季度正式投入使用。欲了解DAS系统的进一步详情,参见:https://www.wipo.int/edocs/mdocs/govbody/zh/a_45/a_45_2.pdf

参加试点项目的局包括欧洲专利局、以色列专利局、日本特许厅、芬兰国家专利与注册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王国知识产权局、美国专利商标局和作为PCT受理局的WIPO。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巴黎公约》)第六条之三

成员国批准修订《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六条之三的通知程序。(第六条之三禁止未经主管机关许可将国徽、官方检验印章和国际政府间组织徽记用作商标或商标的组成部分。)根据经修订的程序,第六条之三通知将每六个月以电子形式公布一次。这将简化通知程序,为有关各方提高法律保障,因为新的公布日期将为有关各方提出异议的时限设定普遍适用的起点(见第六条之三第(4)款和第(6)款)。欲进一步了解有关经修订的程序,请查阅下列文件附件二:https://www.wipo.int/edocs/mdocs/govbody/en/p_a_40/p_a_40_1.doc

关于马德里联盟的事项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的成员国修正了该体系的一些规则,以改善国际注册在被指定缔约方审查结果相关信息的提供。根据现行程序,如果国际注册指定的缔约方商标局经过审查之后认定,有关商标不能在该缔约方领土内获得保护,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WIPO发出驳回通知。然而,商标局认定商标可以获得保护的,没有类似的要求。自2009年9月1日起,将引入一个新义务,要求被指定缔约方提交所谓的“给予保护的声明”,这种“默认接受”制度将得到修改。修改也规定了过渡安排,任何需要更多时间才能实施这一义务的缔约方都可以在2011年1月1日之后才予以实施。

与会代表就一项提案达成一致,即由WIPO研究在马德里体系语言制度中增加其他语言可能产生的影响和优点。目前,马德里体系的工作语言为英文、法文和西班牙文。研究将重点探讨将阿拉伯文、中文、葡萄牙文和俄文作为正式申请语言的好处。增加马德里体系的申请语言,有望带来成员数量的上升,进一步刺激新老成员国更多地利用这一体系。

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联盟的事项

海牙体系的成员国修正了该体系的一些规则,以改善国际注册在被指定缔约方审查结果相关信息的提供。通过为给予保护的声明建立正式的通知框架,工业品外观设计权利人将能更好地确定外观设计的保护状态。

成员国亦已同意将《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下的现行减费方案扩大到某些其大多数成员为最不发达国家(LDC)的政府间组织。2007年,海牙联盟大会同意将最不发达国家申请人缴纳的费用减少到规定费用的10%。这一减费方案从2008年1月1日开始生效。自2009年1月1日起,如果申请人来自最不发达国家缔约方,或者来自大多数成员为最不发达国家的政府间组织的某一个成员国,而且其国际注册专属协定1999年文本,将有资格享受这一减费方案。减费方案旨在通过降低该体系的外观设计申请费,提高最不发达国家外观设计师受益于海牙体系的能力。

海牙联盟大会同时注意到一项有关在海牙体系中增加西班牙文作为法文和英文之外第三种工作语言的影响研究。增加西班牙文作为海牙体系工作语言,得到了海牙联盟大会成员国和其他WIPO成员国的广泛支持。因此,海牙联盟大会要求WIPO提交相关提案,对规则进行必要的修正。增加西班牙文有望促进新成员加入;显然而有力地促进西班牙语国家加入海牙体系,或者为其加入的进程提供便利;对正式业务语言为西班牙文的现有成员国主管局也有直接利益。这还将进一步使现有成员国的工业品外观设计所有人受益,他们能够通过一种精简且具有成本效益的方式保护其工业品外观设计。

马德里体系和海牙体系的投资计划

成员国注意到为升级马德里体系和海牙体系信息技术架构而落实四年投资计划(2008年-2001年)方面的进展。信息技术(IT)现代化计划旨在提升两个体系的行政效率,由三个类别的子项目构成(内部业务、外部通信以及管理和技术),将分三个阶段实施,预计整个项目期间总费用为1,530万瑞士法郎。

关于保护原产地名称里斯本联盟的事项

里斯本联盟大会(https://www.wipo.int/meetings/en/details.jsp?meeting_id=16028)同意建立一个工作组,探讨改善《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各种程序的可能办法。《里斯本协定》建立的里斯本体系为原产地名称国际保护提供了便利。使用该体系的有《里斯本协定》的26个成员国(PDF名单(https://www.wipo.int/treaties/en/documents/pdf/lisbon.pdf))。利用该体系,通过单一注册程序即可在《里斯本协定》的25个缔约方获得原产地名称保护(在原属国已有的保护之外)。

关于《专利合作条约》(PCT)联盟的事项

成员国通过了对PCT实施细则的若干修正,包括对有关辅助国际检索体系的修正,这一体系将于2009年1月1日生效。这些修正涉及到澄清辅助检索手续费和辅助检索费的退款程序、代理人在任何指定执行辅助国际检索的国际单位办理业务的权利、撤回辅助国际检索请求的后果。

成员国还就其他一些修正达成一致,这些修正是为澄清PCT受理局在下列情况下应当遵从的程序:受理局已经给予——尽管是错误地给予——国际申请日期,而且准备发出第14条第(4)款的声明:由于国际申请中没有包含权利要求部分或者说明书部分(第11条第(1)款第(iii)项(d)目和(e)目),该国际注册将被视为撤回。

关于对权利要求书的修改,成员国通过了一项提案,要求在根据第19条和第34条修改权利要求书时,申请人必须提交包含一整套权利要求的一页或多页替换页,而不是像目前,仅要求为修改之后不同于原申请的各页权利要求提交替换页。

成员国同意,与辅助国际检索体系有关的修正将于2009年1月1日生效,与第14条第(4)款规定的国际申请处理相关的修正以及权利要求的修改将于2009年7月1日生效。

PCT国际单位质量管理系统

成员国注意到各国际检索与初步审查单位根据《PCT国际检索和审查指南》第21章建立的质量管理系统方面的最新进展。各国际单位的报告介绍了各单位如何实施和发展其质量管理系统,公众可以在PCT网站上查阅(见www.wipo.int/pct/en/quality/authorities.html)。

PCT公布语言

成员国以“谅解”的形式通过了一套标准,为作出增加PCT公布语言的决定提供方便。2007年,PCT大会通过了一项决定,将PCT公布语言总数增加到10个(阿拉伯文、中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韩文(2009年1月1日生效)、葡萄牙文(2009年1月1日生效)、俄文和西班牙文)。关于所用标准的详情,请参见: https://www.wipo.int/edocs/mdocs/govbody/en/pct_a_38/pct_a_38_4.doc

PCT减费的资格标准

成员国对秘书处根据2007年PCT大会的要求开展的一项研究进行了讨论。该研究涉及哪些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的申请人可以享受PCT减费的资格确定标准(https://www.wipo.int/edocs/mdocs/govbody/en/pct_a_38/pct_a_38_5.doc),提出应当综合考虑一个国家的收入指标和其他经济发展指标,以及该国的大小和该国的经济规模。成员国同意,将这一问题列入PCT工作组2009年的议程。

关于《专利法条约》的事项

PLT大会一致同意去年对《PCT行政规程》的修改立即适用于PLT及其实施细则。成员国进一步同意通过经修订的示范国际请求书表格,且立即生效。经修订的表格提供了一个复选框,申请人可以通过这一复选框,表明是否授权通过电子邮件接收主管局发送的通知预发件(如果主管局希望这样做的话)。请参见:https://www.wipo.int/edocs/mdocs/govbody/zh/plt_a_5/plt_a_5_1.pdf

接纳观察员

根据本组织提高透明度和开展包容性辩论的承诺,WIPO大会亦同意给予5个新的国际非政府组织和5个新的国家非政府组织观察员地位。这些新观察员的名单可以在下列网址查阅:https://www.wipo.int/edocs/mdocs/govbody/zh/a_45/a_45_3.pdf。因此,目前共有66个政府间组织、217个国际非政府组织和49个国家非政府组织在WIPO享有观察员地位。

WIPO建筑项目进展报告

成员国注意到,WIPO总部扩建工地于2008年4月重新开工,施工按期进行,完工日期2010年10月。进一步详情可以在下列网址获得:https://www.wipo.int/edocs/mdocs/govbody/zh/wo_ga_36/wo_ga_36_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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