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PO将为电视节目格式产业提供争议解决服务
日内瓦,
Wed Apr 07 10:25:00 CEST 2010
PR/2010/636
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WIPO中心)和节目格式认证与保护协会( FRAPA)将于本月底联合提供法庭外争议解决(ADR)服务,处理格式抄袭或未经授权的电视格式复制问题,比如有关娱乐、真人秀、选秀和情景喜剧的电视格式。不同市场经常利用当地角色,重新制作上述格式的节目。
随着节目格式产业的蓬勃发展和电视格式交易的不断增加,格式产业面临着激烈的竞争和频繁的争议。这些争议通常与未经授权使用第三方所有的格式相关,但因各国在该领域的相关法律不同,争议可能难以通过法庭解决。
新的合作关系建立起来后,WIPO中心将接手FRAPA现有的调解活动,并管理按照WIPO电影和媒体调解和快速仲裁规则提请的电视格式争议。
该规则于2009年12月生效,专门针对电影和媒体部门的争议特点设计。按照规则,需要调解或仲裁时,将从专职的WIPO国际专家组中选取一名专家作为调解或仲裁员。WIPO中心和FRAPA也考虑就格式的争议解决问题,提供专门培训或发布信息。
FRAPA的主席乌特•比艾纳特(Ute Biernat)先生说:“诉讼的延迟、成本和负担危害很大。这就是为什么法庭外争议解决(ADR)服务,比如调解和仲裁,能够帮助格式所有者、制作者和广播组织在法庭外以一种更加灵活、保密和高效的方式解决争议,同时能够维持他们的商业关系。”
WIPO中心主任埃里克•维尔贝斯(Erik Wilbers)先生说:“WIPO中心非常高兴将其争议解决方面的专长运用到节目格式领域。对涉及格式和其他创意争议的当事方来说,ADR具有独特的优势。我们期望同FRAPA及其成员的合作结出硕果。”
FRAPA是致力于保护节目格式的国际格式产业联盟。FRAPA旨在确保电视节目格式受到格式产业的尊重,并且作为知识产权受到法律保护。
WIPO中心提供诉讼外的一系列争议解决程序,是世界领先的争议解决机构。法庭外争议解决服务,比如调解和仲裁,旨在为卷入商业争议的当事人节省时间和金钱。
2010年4月11日下午6时30分,FRAPA的10周年庆典活动将于法国戛纳的海鸥滩(Plage le Goéland)举行。届时,WIPO-FRAPA的合作也将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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