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转让问题上的一致意见为表演者权利条约铺平道路
日内瓦,
Fri Jun 24 19:45:00 CEST 2011
PR/2011/692
WIPO的最高版权谈判机构将向9月份召开的大会会议建议重启关于保护音像表演的外交会议。这项建议是在就权利转让这个最后未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之后做出的。召开外交会议标志着条约谈判进入最后阶段,目标是缔结一部支持表演者音像表演权的条约。
2000年举行的关于保护表演者音像表演的外交会议取得了重要进展,就谈判所涉的20条规定中的19条达成了临时性一致意见。当时谈判者在一部关于表演者权利的条约是否应当以及如何处理表演者向制作者转让权利这一问题上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因此暂停了外交会议。本周在日内瓦召开的版权及相关权常设委员会(SCCR)会议上,成员国得以就有关权利转让的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从而为条约的缔结铺平了道路。
如能通过一项新文书,将为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数字网络中对音像作品进行的国际使用提供更清楚的法律依据,加强表演者在音像产业中的地位。通过这一国际文书,还将有助于维护表演者的权利,避免其表演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被用于电视、电影和录像等音像媒体。
表演者──例如歌唱家、音乐家、舞蹈家和演员──的表演,自1961年通过《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罗马公约》(《罗马公约》)以来,享有国际保护。1996年通过的《WIPO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WPPT)使这些标准符合现代需要并得到更新,可以涵盖在互联网上使用其声音表演的权利。但《罗马公约》和WPPT主要对表演的声音录制品提供保护。
SCCR还讨论了更好地向盲人、视障者(VIP)及其他阅读障碍者提供版权作品的问题。旨在为阅读障碍者更好地获得版权作品创造有利法律环境的一系列提议正在讨论当中。成员国要求SCCR主席Manuel Guerra Zamarro先生(墨西哥版权局局长)考虑SCCR会议上表达的所有意见,起草一份关于阅读障碍者限制与例外的国际文书案文。
关于保护广播组织的讨论也取得了进展,与会各方就一项旨在推动国际文书谈判的工作计划取得了一致意见。广播组织的权利目前是由1961年《罗马公约》规定的,由于互联网上的内容传播出现了崭新的形式,世界范围内的信号盗播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因此过去数年间努力更新广播组织权利的势头有增无减。由于这些原因,国际上开始讨论对现行国际标准进行审查和更新,以确保在所有利益有关者和普通公众的不同利益之间实现适当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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