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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rogation > Droit d'auteur et droits connexes > Chinois
大胆创意
初创企业知识产权指南
本出版物向初创企业介绍知识产权。通过循序渐进的指导、可供借鉴的案例研究和简明的检查表,它阐明了小型企业如何利用知识产权保持竞争力并管控风险。本指南面向的是任何将基于技术的创新解决方案推向市场的初创企业,对任何希望认真了解知识产权制度的企业家都很有用。
Année de publication: 2021
知识产权助推旅游业发展
本出版物帮助非知识产权专家了解知识产权、旅游和文化之间的联系。通过多个案例研究,它说明了现有和潜在的知识产权工具,特别是品牌和版权,如何为旅游服务和产品增加价值。它解释了如何将知识产权纳入旅游政策、产品开发和目的地品牌建设,并展示了如何利用不同的知识产权来实现筹资目的。
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 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
《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全文
Année de publication: 2013
从艺术家到受众
Année de publication: 2004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 (WPPT) (地道文本)
《录音制品公约》(也称《日内瓦公约》)规定,每一缔约国均有义务为属于另一缔约国国民的录音制品制作者提供保护,以禁止未经制作者同意而进行复制,禁止进口此类复制品(如果这种复制或进口以向公众发行为目的),并禁止此类复制品向公众发行。
Année de publication: 1996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 (地道文本)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属于《伯尔尼公约》所称的特别协议,涉及数字环境中对作品和作品作者的保护。任何缔约方(即使不受《伯尔尼公约》的约束)均须遵守《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1886)1971年(巴黎)文本的实质性规定。此外,本条约还提及受版权保护的两个客体:(i) 计算机程序,无论其表达方式或表达形式如何;(ii) 数据或其他资料的汇编(“数据库”),无论采用任何形式,只要由于其内容的选择或编排构成智力创作。(如果数据库不构成智力创作,则不在本条约范围之内。)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管理的版权及相关权条约指南以及版权及相关权术语汇编
保护表演者、音像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罗马公约
《罗马公约》确保对表演者的表演、录音制品制作者的录音制品和广播组织的广播节目予以保护。
Année de publication: 1961
《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禁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
Année de publication: 1973
《发送卫星传输节目信号布鲁塞尔公约》
《布鲁塞尔公约》(也称《卫星公约》)规定,每一缔约国均有义务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未经许可向其领土或从其领土发送卫星传输的节目信号。
Année de publication: 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