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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并弘扬您的文化
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知识产权实用指南
知识产权可以成为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IPLC)的有力工具。使用得当,它可以帮助宣传产品和服务,防止传统知识和文化被盗用。本简明指南通过大量已对知识产权进行最充分利用的土著人民和当地社区的实例,阐释了如何实现前述目的。
Année de publication: 2017
Global Innovation Index 2016
Winning with Global Innovation
全球创新指数依据82项指标,对全世界128个国家和经济体的创新表现进行排名。本报告探索以创新为导向的政策对经济增长和发展的影响。高收入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在通过不同的战略实现创新驱动增长。有些国家成功地提高了创新能力,还有些国家仍在困境中努力。
Année de publication: 2016
通过WIPO 替代性争议解决(ADR) 办法解决知识产权与技术争议
虽然知识产权争议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但当事方越来越倾向于将争议提交给调解、仲裁或其他替代性争议解决(ADR)程序。
《马拉喀什条约》(2013年)主要条款和益处
这本小册子介绍了《马拉喀什条约》如何发挥作用,以及它为何如此重要。
《视听表演北京条约》(2012年) 主要条款和益处
《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由2012年6月20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的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通过。《条约》涉及视听表演中表演者的知识产权。
《建立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迦诺协定》
《洛迦诺协定》建立了工业品外观设计的分类(“洛迦诺分类”)。缔约国的主管局必须在记载工业品外观设计保存或注册的官方文件中按分类标明采用外观设计的商品所属的大类和小类号。在各该局发行的有关工业品外观设计保存或注册的任何出版物中,亦须标明这种分类号。
Année de publication: 1981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 (WPPT) (地道文本)
《录音制品公约》(也称《日内瓦公约》)规定,每一缔约国均有义务为属于另一缔约国国民的录音制品制作者提供保护,以禁止未经制作者同意而进行复制,禁止进口此类复制品(如果这种复制或进口以向公众发行为目的),并禁止此类复制品向公众发行。
Année de publication: 1996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 (地道文本)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属于《伯尔尼公约》所称的特别协议,涉及数字环境中对作品和作品作者的保护。任何缔约方(即使不受《伯尔尼公约》的约束)均须遵守《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1886)1971年(巴黎)文本的实质性规定。此外,本条约还提及受版权保护的两个客体:(i) 计算机程序,无论其表达方式或表达形式如何;(ii) 数据或其他资料的汇编(“数据库”),无论采用任何形式,只要由于其内容的选择或编排构成智力创作。(如果数据库不构成智力创作,则不在本条约范围之内。)
保护表演者、音像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罗马公约
《罗马公约》确保对表演者的表演、录音制品制作者的录音制品和广播组织的广播节目予以保护。
Année de publication: 1961
《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禁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制品公约》
Année de publication: 1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