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培训 知识产权外联 部门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和热点议题 特定领域知识产权 专利和技术信息 商标信息 工业品外观设计信息 地理标志信息 植物品种信息(UPOV) 知识产权法律、条约和判决 知识产权资源 知识产权报告 专利保护 商标保护 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 地理标志保护 植物品种保护(UPOV) 知识产权争议解决 知识产权局业务解决方案 知识产权服务缴费 谈判与决策 发展合作 创新支持 公私伙伴关系 组织简介 与产权组织合作 问责制 专利 商标 工业品外观设计 地理标志 版权 商业秘密 WIPO学院 讲习班和研讨会 世界知识产权日 WIPO杂志 宣传 案例研究和成功故事 知识产权新闻 产权组织奖 企业 高校 土著人民 司法机构 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表现形式 经济学 性别平等 全球卫生 气候变化 竞争政策 可持续发展目标 执法 前沿技术 移动应用 体育 旅游 PATENTSCOPE 专利分析 国际专利分类 ARDI - 研究促进创新 ASPI - 专业化专利信息 全球品牌数据库 马德里监视器 Article 6ter Express数据库 尼斯分类 维也纳分类 全球外观设计数据库 国际外观设计公报 Hague Express数据库 洛迦诺分类 Lisbon Express数据库 全球品牌数据库地理标志信息 PLUTO植物品种数据库 GENIE数据库 产权组织管理的条约 WIPO Lex - 知识产权法律、条约和判决 产权组织标准 知识产权统计 WIPO Pearl(术语) 产权组织出版物 国家知识产权概况 产权组织知识中心 产权组织技术趋势 全球创新指数 世界知识产权报告 PCT - 国际专利体系 ePCT 布达佩斯 - 国际微生物保藏体系 马德里 - 国际商标体系 eMadrid 第六条之三(徽章、旗帜、国徽) 海牙 - 国际外观设计体系 eHague 里斯本 - 国际地理标志体系 eLisbon UPOV PRISMA 调解 仲裁 专家裁决 域名争议 检索和审查集中式接入(CASE) 数字查询服务(DAS) WIPO Pay 产权组织往来账户 产权组织各大会 常设委员会 会议日历 产权组织正式文件 发展议程 技术援助 知识产权培训机构 COVID-19支持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政策和立法咨询 合作枢纽 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 技术转移 发明人援助计划(IAP) WIPO GREEN 产权组织的PAT-INFORMED 无障碍图书联合会 产权组织服务创作者 WIPO ALERT 成员国 观察员 总干事 部门活动 驻外办事处 职位空缺 采购 成果和预算 财务报告 监督

进入外国市场

最终,你可能考虑将产品国际化。要记住,专利、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和版权是“地域性”权利,即仅在授予权利的国家/地区具有法律效力。版权则可以在《伯尔尼公约》所有缔约国自动获得。

注意:如果考虑国际化,就必须在有意涉足的国家保护你的权利。
getty_1138889242_500
(图片: GETTY IMAGES/FILO)

知识产权与国际市场:知识产权因何重要?

无论是打算出口、外包生产环节还是与海外合作伙伴合作,你都可能接触不保护贵公司知识产权的市场。

通过在目标市场获得知识产权,可确保这些市场中的第三方无法盗用你的知识产权,转而寻求与贵公司合作,通过许可或其他此类安排获权使用贵公司的知识产权。

要记住:如果你没有在外国市场获得保护,竞争对手就可以自由使用贵公司的专利、外观设计和商标权(例外情况确实存在,如著名商标或驰名商标)。他们没有义务通过许可协议获得使用权。许可协议的前提是你拥有有效的知识产权。

(I图片: Getty Images/Mingirov)

要记住:如果没有在外国市场获得保护,竞争对手就可以自由使用贵公司的专利、外观设计和商标权。

我可以在全球保护知识产权吗?

目前并没有覆盖全球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品外观设计权(版权的情况有所不同)。

与全球保护最接近的是利用产权组织的全球知识产权服务

发明人和创作者可利用全球知识产权服务,只需提交一次申请,就可以在多个国家获得保护。

注意语言问题!在目标市场中,商标不应包含不良含义或造成不良联想。商标名称应该朗朗上口,易于记忆。

用尽与平行进口

用尽

让我们想象一下:一个专利所有者在销售他受专利保护的吸尘器,售价为A国100美元,B国50美元。这为他人提供了有利可图的商机,即从B国进口真空吸尘器到A国,并以75美元出售。专利权人能不能阻止这种进口行为,关键要看A国的用尽制度。

作为一般原则,产品一旦经过专利权人的同意投入市场,专利权人即用尽对同一产品后续销售的权利。

这意味着,产品一旦售出,即可以自由流通,后续销售无需再获得专利权人的同意。这一原则被称为“首次销售原则”,目的是不给未来的买主带来过高要求,因为这种要求难以承受,甚至不可能满足。

有关商品在无需专利权人批准的情况下可以自由流通的市场是全世界、一个地区还是一个国家,要看产品的进口国所采用的是国际、区域还是国家层面的用尽制度。采用国际用尽制度的国家认为,产品一旦在世界任何地方上市,就可以在世界任何地方自由流通。在这种制度下,不能阻止从售价低的国家进口专利产品,因为专利权人对专利产品在世界范围内流通的控制权已经用尽。以上述例子为例,如果A国采用国际用尽制度,就可以从B国进口售价为50美元的受专利保护的真空吸尘器。

另一方面,在国家用尽制度下,专利权人对专利产品流通的控制权仅限于销售专利产品的国内市场。也就是说,产品售后可以在国内市场流通,专利权人无权控制产品的后续销售。然而,对于在他国销售并进口到本国的产品,其权利依然存在。因此,如果A国采用国家用尽制度,专利权人可以根据专利权所包含的进口权,阻止B国销售的真空吸尘器进入A国。最后,在区域用尽制度下,一旦专利产品或受其他工业产权保护的产品在一个贸易区(如欧洲联盟)的成员国市场上市,即可在整个区域自由流通。

平行进口

用尽与平行进口是一体两面的概念。用尽概念关注专利人有权控制其专利保护产品从一个市场进口到另一个市场,平行进口则从进口商的角度看待这个问题。

因此,平行进口试图从不同市场的价差中获利,把产品从价高的市场转移到价低的市场,从中赚取利润。

平行进口是否合法取决于进口国采用哪种用尽制度。如果进口国采用国家用尽制度,专利权人就能够阻止进口;如果该国采用国际用尽制度,专利权人将无法阻止进口。

平行进口有时被称为灰市产品。这有一定的误导性,因为灰市商品是正品,唯一不同的是分销渠道。灰市产品的分销渠道不受专利权人直接控制,事先也没有得到专利权人同意。

更多信息

  • 从知识产权的角度来看“离岸外包”难题 PDF,The 'Outsourcing Offshore' Conundrum – An IP Persp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