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人生的严酷现实:米兰达·马尔霍兰专访
凯瑟琳·朱厄尔,产权组织出版物司
加拿大获奖音乐人米兰达·马尔霍兰拥有自己的唱片公司,曾创建音乐节,她从个人角度介绍了数字时代艺术家面临的现实状况。
像你这样的艺术家面临哪些挑战?
如今,即使具有专业造诣的音乐人谋生也很艰难。起初,我以为只有自己如此,但在面对加拿大音乐产业高管、政府官员、律师、政策制定者及其他职业音乐人发表演说时,我认识到这一挑战的普遍性。当我谈到自己的专业造诣和个人谋生的艰难时,在座的音乐人点头赞同。如今,像我这样的艺术家必须花费大量的时间更新信息,市场宣传,发帖、报道、打通关系和维持人脉。这影响了我们的创作时间,消耗能量,打击自信,让我们很难以音乐谋生。实际上,很多人(太多人)感到职业艺术家已经不再是一条可行的谋生之路。
在这个社交媒体粉饰生活的时代,音乐人在数字市场工作的现实生活并不体面,这是一个肮脏的秘密。对我面临的挑战开诚布公,发现我敬佩的同行也有同样的困难,这是生命中我最感到自身价值受到肯定的时刻之一。我知道自己不是孤军奋战,所有人都被这种局势所左右。独立唱片公司、各大唱片公司、创业艺术家、记者、写作人等等都受到伤害。很多人称之为“价值差距”的问题让整个生态系统面临风险。事实上,从事创意工作的整个中产阶层都受到威胁。
问题的核心是什么?
虽然音乐市场有复苏的迹象,但作为回报艺术家得到的收入处于历史最低点。我们挣的钱就是不够支付生活费用。被消费的创意内容的价值,与创作艺术家得到的报酬之间存在巨大的差距。
技术企业对音乐人说,不能以作品谋生的原因是我们不够优秀,或者我们的方法不对。他们只是把责任推给受害者。然而,事实上我们的作品足够优秀;是我们所在的商业结构不公正,出了问题。过于宽泛的安全港条款是问题的根源之一。这些原本为支持网络平台发展而设计的网络责任法现在被一些数字服务提供商利用(滥用),以免支付公平的音乐版权许可费。这意味着从事各类创作的艺术家们不能从自身作品中获得公平的回报。因此我们的谋生能力受到限制,创作录制新的音乐作品也有困难。最终,消费者也会受到影响。
难道这不仅仅是适应数字经济的问题吗?
你可以说我们就是需要适应——事实上,技术企业确实是这么说的——这也没错。我们已经做出调整,并继续适应。我们尽力而为,接受社交媒体战略,努力脱颖而出,但我们面对的敌人真实存在,指向明确,它让我们所有的工作贬值,我们在正常运行的市场工作应有的一切影响力都被剥夺。让这个敌人为所欲为的政策比敌人本身历史还要悠久。这些政策必须改变。音乐人的作品并不过时——我们不是20世纪20年代的老古董——今天的音乐作品数量超过以往任何一个年代,它们的传播渠道和受欢迎程度也达到前所未有的水平。这些音乐作品有价值,但技术巨头企业利用它们的价值挖掘消费者数据,把自己的钱包塞满。YouTube依据安全港法律,向创作者付费的标准只有Spotify的二十分之一。YouTube还竭尽所能搜集所有关于消费者偏好、年龄、收入等信息的数据。在数字世界,如果有免费的东西提供给消费者,那么消费者就是商品。被卖掉的就是消费者。
德博拉·斯帕尔所著的《弄潮》(Ruling the Waves)是一本好书,以史为鉴,告诉我们创新总会引发商业和混乱的大潮,垄断应运而生,随后各种规则才能最终落实。印刷机、地图、指南针、无线电、电视——还有互联网的西部拓荒时代,它们都遵循着同样的规律。另一本好书、乔纳森·塔普林的《快速前进,打破常规》(Move Fast and Break Things)谈到,互联网并未像人们希望的那样带来民主,对于那些想要以艺术谋生的人来说它起到的作用是阻碍而不是帮助。这几本书,加上2017年加拿大音乐行业协会发布的价值差距报告,给我带来启发。
那么,出问题的是产业结构吗?
是的,了解到“价值差距”及其原因后,我明白作为音乐人的自我价值,工作不够勤奋,对自己的事业不够投入,这些都不是问题。我的收入从未达到比我先入行、资历相同的同事的水平,但这并非因为我缺乏才能和天分,而是因为这个产业结构出了问题。这一发现让我严重的自我怀疑和羞愧烟消云散,鼓励我去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团结他人并肩作战。
在宣扬自己的声音方面,艺术家们有没有进步?
自从我明白出问题的是产业结构以后,我曾在许多国际论坛上介绍自己的亲身经历,从我第一次开始讲这个问题到现在,相关舆论的巨变令我吃惊。对创作者的冷嘲热讽不复存在;也不再有人认为艺术家发展不好是自己的问题。我们经历过剑桥分析公司事件,经历过干扰选举,公众和政府都理所当然地怀疑技术巨头企业“快速前进,打破常规”的行为。政策制定者确实渴望了解创作者的日常生活,我们在数字时代面临的新挑战,以及政府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应采取哪些措施。
这是我个人的经历,但我并非特例。这是全球性问题,我们已经取得一些重要成果。在加拿大本土进行版权法审议期间,出版商、唱片公司、独立艺术家和独立唱片公司就一系列建议达成一致意见。这样的情形基本上史无前例。
2018年10月,美国众议院全票通过两党共同推出的《音乐现代化法案》。很多艺术家、产业界代表和政府官员为这一历史性法案做出了贡献。两大政党和音乐产业各界代表走到一起,团结一心实现变革,这一点着实难得。
2019年5月初,欧洲议会通过一揽子《版权指令》修正案,对于几乎被20世纪90年代的安全港法律完全破坏的市场来说,这是恢复正常运转的重要一步。而加拿大遗产常设委员会在版权法审议时对艺术家和创意产业的工资模式进行调研,发布了一份主要关于创作者的前瞻性报告,提出建议。艺术家的声音贯穿整篇报告——委员会的建议如果落实为法律,会立即明显改善艺术家和创作者的生活和工作。
这仅仅是法律过时的问题吗?
技术企业所利用的不少法律在谷歌搜索功能之前就出现了。现行法律很多反映的不是当今流媒体世界的现实,而是拨号调制解调器、固定电话和在唱片店购买光盘的历史。在历史的长河上,1996年《产权组织互联网条约》通过(见框文),整整过去两年半Napster方告诞生。四年半以后苹果发布iPod,六年以后黑莓智能手机出现,八年以后第一个视频上传至YouTube,十多年后Spotify有了第一首流媒体歌曲。
但互联网条约本身没有什么问题。出问题的是很多国家履行这些条约时选择的方式。产权组织条约的出发点都是好的,但履行时总会有弹性,会被灵活解读。这里存在滑坡效应,创作者的权利会因此处于危险境地。
你对未来是否感到乐观?
对变革的一致呼声——最近在加拿大、美国和欧洲都有——让我怀有希望。剧变后总会经历调整和监管的过程,这些历史经验也给我希望。我们面临转机,变革的势头加快。我们正在经历觉醒。全球都认识到免费并非没有代价。保住艺术和文化的运动在全球展开,这是我们留下的文明印记,告诉后人“我们曾经来过”。音乐是全球通行的语言,将我们团结在一起。
产权组织互联网条约
所谓的产权组织互联网条约包括《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和《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WPPT),两项条约确定了一系列国际准则,防止互联网和其他数字网络上未经授权获取和使用创意作品的行为。条约详情请参见。
在人类努力改善生活的每一次革命中,音乐、文学和视觉艺术的创作者都站在前沿。音乐也伴随着世界各地的人权运动。音乐人用音乐宣传民权、民主、和平、投票权、节育、环境等等重要运动。我们一直支持大众。现在我们需要大众的帮助。
改变创作者收入分账方式,人人有责。尽管社交媒体给人带来营造成功感觉的压力,音乐人仍应对目前的局面开诚布公。这意味着要支持强势版权法律,鼓励艺术家同行们大声疾呼,同心同德。
为了支持你的行动,消费者能做什么?
任何关注音乐的人都可以做出知情决策,以负责任的方式下载音乐,保证让音乐人受益,同时保护自己的宝贵数据。订购音乐服务,买唱片,去听音乐会。
音乐产业和政策制定者能做什么?
音乐产业界,我认为应当继续将收入投资于青年创作者和多元的声音,继续运用你们有力的扩大效应,鼓励音乐生态系统的全方位发展。
我要向政策制定者传递的信息非常明确:停止执行宽泛的安全港条款。不要再补贴那些用他人作品营利却不给予公平回报的亿万富翁。
我向读者提的问题是——你们现在会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