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为尼日利亚的绿色未来助力
苏珊·奇奥玛·奥梅*, 尼日利亚大学
*产权组织尼日利亚办事处组织的2020年世界知识产权日征文比赛获奖者。
由于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丧失和动植物逐渐消亡,全球环境不断恶化,尼日利亚的表现并不理想。根据世界资源研究所气候分析指标工具(WRI CAIT),尼日利亚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气候变化的一个主要指标)每年约占全球总排放量的89%。
当我们建立一个兼顾各方利益、鼓励和保护创新的知识产权制度时,就会释放创造力,开发更清洁、更环保和更高效的技术1。
埃米·迪特里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全球挑战司司长。
1991年,位于尼日利亚境内、面积超过4万平方公里的乍得湖南部因气候变化而干涸;如今该湖的面积仅1300平方公里。预计情况会越来越糟:尼日利亚气象局预测,环境污染将导致疟疾、洪水、干旱和热浪大量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2013年发起了WIPO GREEN倡议,利用知识产权和创新支持向低碳未来过渡。
强有力的知识产权制度通过提供保护和政策措施推动绿色创新,使世界更加健康;在推动尼日利亚的生态创新乃至最终实现绿色未来方面,强有力的知识产权制度所发挥的作用无论如何强调都不为过。
知识产权是智力创造成果,例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外观设计、商业中使用的符号、名称和形象等,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例如通过专利、版权和商标进行保护。本文着眼于知识产权与绿色未来相结合的问题,强调了创新如何引导实现尼日利亚的环境可持续性,以及知识产权制度在实现这一目标方面发挥的巨大作用。
知识产权在实现绿色未来方面发挥的作用
总的来说,尼日利亚现在该引入授权前异议机制,从形式上的专利管理转变为实质性的制度了。目前,尼日利亚实行高度受限的、形式上的专利管理。与许多其他国家不同,尼日利亚专利注册部门通常不会对专利申请中概述技术的可专利性进行实质审查,除非提交的文件中能明显看出没有可专利性主题。这导致可以注册任何符合法律条文的内容,而不考虑其实用性和/或对尼日利亚社会经济格局的负面影响。
建立正确的机制
专利授权前异议机制是一种行政程序,允许任何第三方向专利局提交证据,说明不应为某项创新授予专利的原因。这一机制除了用于保护对其创新主张专有权的有关方外,还可以与实质性的专利制度相结合,允许基于公共利益提出异议,理由是不能促进公共卫生、健康环境、工业增长或社会福利。这种制度已经在澳大利亚、博茨瓦纳和印度等国大大推动了对生态创新的认可和保护。在尼日利亚,将专利授权前异议机制与实质性的专利管理相结合是可行的,前提是:
- 引入政策使第三方能够快速且无成本(即免费)地提交基于公共利益的异议。此类异议需经检查以防止滥用;
- 专家审查员隶属于专利局;
- 规定提交此类异议的时限;
- 公众可以方便地获取专利信息;以及
- 为被提出异议的发明提供临时保障。
支持尼日利亚生态创新的时机到了
知识产权制度和鼓励创新的政策措施推动了绿色创新,并影响了研究和国家发展;现在应该建立一个基于激励的知识产权制度,以支持尼日利亚的生态创新。
2009年,美国和英国加速了生态专利共享计划,从而支持使用现有的绿色创新,免费许可这类技术,并加快在这些国家授予生态创新专利。
对于生态发明而言,基于激励的知识产权制度一直是生态创新的主要催化剂。这方面的例子包括:Ecover,一种洗衣液和洗手液产品,使用了可生物降解和可再生的包装;Futurecraft.Loop,一种完全可回收的高性能鞋,旨在大量减少塑料垃圾。
如果尼日利亚的知识产权制度对使用数字时间戳服务进行补贴,也将是有利的。这将有助于创新者创造证据证明其数字资产的存在,减少未来法律纠纷的风险,并为最终进行任何知识产权注册打下基础。
知识产权制度和鼓励创新的政策措施推动了绿色创新,并影响了研究和国家发展;现在应该建立一个基于激励的知识产权制度,以支持尼日利亚的生态创新。
为绿色创新者提供研究资助将有助于减少可能的低投资回报风险。如果联邦政府与致力于推动生态创新的非洲开发银行联系,这种资助或许可行。非洲开发银行最近将其对气候融资的支持增加了一倍,即250亿美元,并推动了摩洛哥和肯尼亚对清洁能源的创造。基于激励的知识产权制度具有不可估量的优势,有望推动对创新的利用及其全球传播和改进。
尼日利亚是创新的引进国;因此,该国的知识产权制度规定保护生态友好型创新,并积极寻求将这种创新引进尼日利亚是很有意义的。关于规范向尼日利亚转让技术的主要立法是《国家技术获取和促进事务局法》。该法(第6条)目前没有要求向尼日利亚转让的创新在登记前必须是生态友好型的。
修订《国家技术获取和促进事务局法》以解决这个问题,并对不登记的行为进行更严格的处罚,可以将重点放在优先向该国进口绿色技术的需要上。目前,如果不登记向尼日利亚转让技术的协议,就不能向技术提供者付款,而非废除其基本的合同义务。这一点被尼日利亚知识产权律师广为诟病,他们认为在这方面没有严格的处罚就违背了该法的目的,即向尼日利亚转让更安全的技术。
在拟议的《商标法案》(第58条)中保护国际和知名商标的举措,无论它们是否在尼日利亚注册,应扩展到《专利法》中,前提是这种创新必须是生态友好型的,才有资格获得保护。这样的举措将有助于确保只有涉及生态创新转让的合同才能根据《国家技术获取和促进事务局法》进行登记,并最终在尼日利亚得到保护和使用(根据《专利法》),无论这种生态创新是否在尼日利亚注册为专利。
需要简化注册制度
在尼日利亚,我们必须致力于建立一个简化尼日利亚的创新注册程序并提供知识产权融资的知识产权制度。
知识产权融资是指利用知识产权资产(商标、外观设计权、专利和版权)来获得信贷。它对于为创新发展提供资金、根据知识产权立法支持更好地保护这种创新以及激励创新的吸收和使用而言至关重要。
简化尼日利亚的知识产权程序并使其更易于操作,将是一个好的起点。在尼日利亚注册商标或专利可能需要一年多的时间,过程不易。为了使尼日利亚的知识产权制度更加切实可行,政策制定者可以考虑像商标委员会那样,成立尼日利亚专利和外观设计委员会。他们还可以考虑为这些委员会提供无偿专利和商标律师,指导创新者完成注册程序,并就可行的知识产权融资策略向他们提供咨询建议。
保护植物品种:势在必行
最后,还需要扩大尼日利亚知识产权制度的范围,纳入对植物育种者权利的保护。这些权利旨在保护植物新品种的创新,以鼓励农业可持续性、健康环境和粮食安全,特别是在气候变化的背景下。
统计数据显示,在尼日利亚扩大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最多可减少30%的碳排放量,因为植物可作为碳汇。尼日利亚没有保护植物品种的知识产权制度。国会正在尝试修正知识产权立法,但当前版本的工业产权委员会法案不包含保护植物品种、农民权利或育种者权利的个人使用例外/研究例外的条款。相比之下,比利时、肯尼亚、南非和美国等拥有基于植物新品种的知识产权制度的国家已利用其农业部门来促进更清洁的环境,这一点值得称赞。他们的经验表明,尼日利亚可以从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中受益。
对于当今世界所面临的环境挑战,再怎么强调其严重性都不为过。我们需要使其保持健康。这是事实。绿色和可持续的未来取决于我们今天所做的智力努力。有效和强有力的知识产权制度可以促进绿色创新,迎来可持续的明天,除此之外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才能使绿色未来成为现实。
通过引入植物育种者权利,转向授权前异议机制;推动基于激励的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生态友好型创新的转让并简化我们的专利和商标保护体系,尼日利亚将为子孙后代留下充满和平、不受阻碍并且可持续发展的环境。
关于2020年产权组织国家知识产权征文比赛
2020年4月26日,产权组织尼日利亚办事处启动了首届产权组织国家知识产权征文比赛,作为尼日利亚庆祝2020年世界知识产权日的活动之一,主题是“为绿色未来而创新”。
为了促进知识产权领域的研究和学习,该比赛面向尼日利亚所有高等院校的学生。参赛者需要提交一篇1500字的论文,主题是“创新为尼日利亚的绿色未来助力”。该比赛吸引了来自59所高等院校51个不同学科的262名参赛者。
产权组织尼日利亚办事处任命了由15名评委组成的专家小组,负责评估参赛作品。他们确定了15名获奖者,每人获得了产权组织成就证书、参加产权组织远程学习课程的奖学金、专业知识产权实习或创新研究金机会、产权组织赞助的阿布贾知识产权学习考察,以及产权组织的资源和资料。此外,亚军和季军获得了参加产权组织南非暑期学校的奖学金,来自尼日利亚大学的总冠军苏珊·奇奥玛·奥梅获得了参加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国际证书混合高级课程(AICC)的产权组织奖学金。奇奥玛·奥梅女士的获奖作品公布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