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莎·辛格,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
生命科学产业在2022年的总价值估算可达2.83万亿美元,是一个充满活力的创新型产业,涵盖疗法、疫苗、诊断和医疗设备等挽救生命的医疗产品的开发。
确保这些医疗技术抵达公众的过程涉及不同市场参与者之间的一系列交易和合作。其中包括许可协议、合作研发协议和收购协议,而这些协议都是以多种且往往错综复杂的合同为基础并受其制约的。
鉴于生命科学领域交易策略的性质,争议非常频繁,而且往往十分复杂、技术性很强。它们通常围绕监管问题、商业索赔,如特许权使用费支付、产品责任或未能达到合同设置标准以及包括商业秘密在内的有价值的知识产权。这些争议还可能涉及多个国家相互关联的平行法庭诉讼。因此,这些争议往往代价高昂,而且会干扰业务目标,阻碍重要医疗产品的研发、临床试验、生产和商业化。
创新和技术改造是大多数生命科学合作伙伴关系的核心,[……]使得该部门比其他部门更容易出现争议。
然而,调解和仲裁等法院外争议解决程序为解决现有争议和促进该部门内的合同谈判提供了切实可行、省时划算的选择。
创新和技术变革是大多数生命科学合作伙伴关系的核心。这种活力为这些项目带来了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特别是在数据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和产品责任方面,使得该部门比其他部门更容易出现争议。
生命科学领域最常见的争议涉及实验药物合资失败、违约、未经授权使用第三方知识产权,以及对哪一方负责发明特定产品的争论。
争议既可能涉及合同问题,也可能涉及非合同问题。
合同问题主要取决于双方之间的商业安排,例如与生产/供应链或分销协议有关。此类争议通常涉及与医疗技术的监管审批、未能履行交付承诺或与许可产品的分销地点相关的冲突。
争议还可能来自以下方面:
这些争议可能出现在商业关系的任何阶段,例如谈判阶段、缔结协议时,甚至在运营阶段,因为这些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未获遵守。
非合同问题主要涉及侵权索赔。例如,如果A制药公司未经B制药公司授权,利用属于B制药公司的专有权信息生产或销售类似或新的医疗产品。
在此背景下,生命科学部门中有越来越多的利益攸关方出于各种原因,认为调解和仲裁是法院诉讼的有益替代方案。这些原因包括:
许多国家法院已经认识到这些好处。例如,中国的法院已将数起生命科学专利和商标侵权案件提交产权组织调解。最近,法国的法院也鼓励当事方在法院诉讼开始时或诉讼过程中尝试调解。
向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简称“产权组织中心”)提交的此类案件数量表明,调解和仲裁在生命科学部门越来越受欢迎。该中心近15%的案件涉及生命科学部门的当事方。这些争议大多与合同索赔有关。
虽然生命科学部门的大多数行为者倾向于对其争议解决政策保密,但也有一些行为者公开了其使用这些替代性争议解决(ADR)的做法。
例如,药品专利池(MPP)缔结的七十(70)多份许可和次级许可协议都包含产权组织调解或仲裁条款。这些协议包括超过二十五(25)个国家的生命科学行为者,如原研药公司和非专利药公司、公共机构、获得许可产品的国家政府以及其他全球卫生利益攸关方。
全球诊断联盟创新诊断基金会(FIND)也采取了类似的方法。该基金会的高级法律经理Maica Trabanco建议,调解和仲裁有助于实现其使命,即确保全球公平获得可靠的诊断方法。
“作为一个缔约组织,我们使用标准的商业协议,这些协议是根据非营利背景下的全球卫生需求量身定制的,”她说。“我们的合同往往很复杂,涉及各种利益攸关方,如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公司、学术机构和国家公共卫生机构。在我们80%的合同中,设在欧洲、非洲和亚洲的当事方都加入了产权组织调解条款,其次是产权组织仲裁条款。产权组织中心提供了一个国际中立论坛,在没有法院干预的情况下解决和管理潜在争议,同时在争议解决的地点、时间和方式上提供了更大的确定性,”她最后说。
调解可以作为解决现有争议的工具,也可以促进有意长期合作的各方之间的合同谈判(交易调解)。
例如,在交易谈判阶段,当事方可共同指定一名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调解员,帮助当事方确定开展合作的原因,并评估各自在商业企业中的商业利益和期望。调解员还可协助双方确定谈判期间透露的机密信息的范围和用途,并帮助双方签订正式合同。还可指定同一调解员解决双方未来的任何争议,而不必冒任何负面宣传的风险,而这在法庭听证中很可能是不可避免的。
调解可以作为解决现有争议的工具,也可以促进有意长期合作的当事方之间的合同谈判。
自2022年以来,产权组织中心一直在为生命科学争议提供量身定制的交易调解。交易调解是在产权组织COVID-19相关服务与支持一揽子措施下开发的,旨在帮助各国应对COVID-19大流行的经济复苏。产权组织中心发现,利用调解促进合同谈判的案例迅速增加,这有助于当事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其长期业务关系的干扰。
最近的一次产权组织调解涉及一家在多个国家持有药品专利申请的欧洲高校和一家制药公司。双方签订了一项选择许可协议,制药公司选择行使该协议。双方开始就许可协议进行谈判,但未能就许可条款达成一致。经过三年的谈判失败后,双方共同请求产权组织进行调解。通过与调解员的一次会谈,双方确定了相关问题和潜在的共同利益。这使双方得以达成和解协议。
经当事方许可,本案调解人、伦敦鸿鹄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与生命科学部合伙人Sally Shorthose在调解结束后发言,强调了调解能为解决生命科学争议带来的另外两个重大好处:
“至于调解员的选择,不必拘泥于特定的名单或类型;可以是在许可方面经验丰富的人,也可以是在计算特许权使用费方面经验丰富的经济学家,甚至可以是真正了解争议背后科学原理的科学家,或者是实际参与过合作并知道合同中‘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实际上应包括哪些内容的人。”
“调解的另一个好处是,它进程很快,可以在进入争议解决程序的下一阶段之前进行探讨,而且比国际仲裁省钱,特别是相比指定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并向其提交陈述所涉及的费用而言。”
在COVID-19大流行期间,对相关安全有效的医疗干预措施和技术诀窍的需求急剧上升。为此,生命科学部门的利益攸关方正在加倍努力,通过一系列新的合作和伙伴关系来优化公共卫生生态系统和医药供应链。面对全球卫生挑战以及与该行业相关的运营和财务风险,对高效争议解决工具的需求日益迫切。
在生命科学交易中嵌入精心起草和量身定制的争议解决条款,有助于有效管理该领域的争议。
在这种情况下,在生命科学交易中嵌入精心起草和量身定制的争议解决条款,有助于有效管理该领域的争议。在没有任何事先协议或现有合同中没有争议解决条款的情况下,生命科学争议的当事方也可以在争议发生后签订提交协议,将争议提交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通过这种方式,当事方可以减少与管理多个法院诉讼程序相关的时间、成本和资源。
产权组织中心可利用其来自90多个司法管辖区的生命科学专业中立人名单,协助各方围绕生命科学协议进行谈判。有关产权组织中心服务的更多信息可在线查阅,如有任何问题,可发送电子邮件至arbiter.mail@wipo.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