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条约
判决
按管辖区浏览
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法2002(2006年1月1日), 马来西亚
返回
WIPO Lex中的最新版本
详情
详情
版本年份
2006
日期
生效:
2003年3月3日
议定:
2002年1月14日
文本类型
知识产权相关法
主题
未披露的信息(商业秘密),
版权与相关权利(邻接权),
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的执行,
知识产权监管机构,
工业产权
注
本法是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法2002的合并本,纳入了直至2006年1月1日所有修正案。
本法旨在建立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以及规定其相关的职责和权力。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简称为MyIPO)负责对专利,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和地理标志进行注册,以及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重要性的意识。
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条款,请参见:
-第2节:解释;
-第17节:组织的职权,a分节;
-第37节:检索组织;
-第38节:由组织官员实施的行为;
-第5节:公章;l
-第39节:保密义务;
-第一附件(第2节);
-第二附件(第28节和第38节)。
可用资料
主要文本
相关文本
主要文本
主要文本
英语
Intellectual Property Corporation of Malaysia Act 2002 (as at 1 January 2006)
无可用数据。
WIPO Lex编号
MY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