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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年份
1956
日期
议定:
1951年10月7日
文本类型
框架法
主题
其他
注
1951年12月24日,利比亚联合王国(该国曾用名)宣布其独立,实行以Muhammad Idris为国王的君主立宪制。同年,利比亚国民大会通过了利比亚第一部宪法。
1969年9月1日,由Col. Muammar Kadhafi领导的军事政变废除了君主和宪法,宣布成立阿拉伯利比亚共和国,其名称于1977年变为阿拉伯利比亚人民社会主义民众国,1986年变为大阿拉伯利比亚人民社会主义民众国。
1977年3月2日,国民大会通过了“人民权力宣言”。
宣言第3条规定“人民直接民主是阿拉伯利比亚人民社会主义民众国政治体系的基础,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人民大会,人民委员会和工会行使权力。”
可用资料
主要文本
相关文本
主要文本
主要文本
阿拉伯语
الدستور الليبي 1951
无可用数据。
WIPO Lex编号
LY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