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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11月1日第6号法,关于专利, 印度尼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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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年份
1989
日期
生效:
1991年8月1日
颁布:
1989年11月1日
文本类型
主要知识产权法
主题
专利(发明),
实用新型.
主题(二级)
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的执行,
知识产权监管机构
注
印度尼西亚根据TRIPS第63条第2款发给世贸组织的通知中称:
“本法是第一部针对发明保护的国家专利法,其中包括:
(a)专利发明;
(b) 非专利发明;
(c) 小专利;
(d) 审查;
(e) 因在先使用而获得的权利
(f) 专利顾问;
(g) 优先权;
(h) 许可专利;
(i) 强制许可;
(j) 上诉委员会;
(k)刑事救济。”
可用资料
主要文本
相关文本
主要文本
主要文本
英语
Law No. 6 of November 1, 1989, on Patents
立法
关联 (2 文本)
关联 (2 文本)
被以下文本废止 (1 文本)
被以下文本废止 (1 文本)
世贸组织文件号
IP/N/1/IDN/P/1
IP/N/1/IDN/2
IP/N/1/IDN/2/Rev.1
无可用数据。
WIPO Lex编号
ID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