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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私人垄断与维护公平交易法(1947年4月14日第54号法,最新由1999年12月22日第160号法修改),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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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年份
2000
日期
议定:
1947年4月14日
文本类型
知识产权相关法
主题
专利(发明),
植物品种保护
注
日本根据TRIPS第63条第2款发给世贸组织的通知中称:
“本法(撤销专利权或专利许可)第100条规定应由法院对宣告专利权或专利许可无效。因此,应设置司法审查程序对专利权的效力进行评价。该条款具体实施了TRIPS协议第32条的规定。禁止私人垄断与维护公平交易法旨在促进公平和自由竞争。本法第3条(禁止对贸易的不公平限制),第6条(禁止特殊国际协议或合同),以及第19条(禁止不公平贸易实践)具体实施了TRIPS协议第40条第2段的规定。提供成员信息(TRIPS协议第40条第3和4段)应符合反垄断法第39条的规定(公平贸易委员会的职员负有保密义务)。
可用资料
主要文本
相关文本
主要文本
主要文本
日语
私的独占の禁止及び公正取引の確保に関する法律(昭和22年4月14日法律第54号。最終改正平成11年12月22日法律第160号)
立法
被以下文本实施 (1 文本)
被以下文本实施 (1 文本)
被以下文本取代 (2 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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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PO Lex编号
JP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