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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法(2007年12月10日第46/2007号法令), 佛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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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年份
2007
日期
生效:
2007年12月11日
颁布:
2007年12月10日
公布:
2007年12月10日
主题事项
知识产权相关法
文本类型
商标,
地理标志,
厂商名称,
竞争,
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的执行,
工业产权
备注
第11条规定了误导性广告的定义,其中包括标识虚假地理或商业来源的产品特征(第2a条中规定);属于广告者的权利如工业,商业和知识产权(第2c条中规定)。
第16条规定了比较广告的条件。该条件系基于广告,不正当竞争和工业产权的规制。
此外,第16(d-h)条规定了在比较广告中使用竞争者商标,商号和产品和服务地理标志的要求。
现有文本
主要文本
主要文本
葡萄牙语
Código de Publicidad (aprovado pelo Decreto Legislativo Nº 46/2007, de 10 diciembre de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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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PO Lex序号
CV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