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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政府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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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缔约方/签署方
日期
生效 :
2003年7月1日
议定 :
2002年11月4日 [ 金边 ]
主题
专利(发明),
商标,
竞争,
版权与相关权利(邻接权),
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的执行,
工业产权
注
知识产权相关条款:见第7条和第12条
可用文本
条约文本 (1 文本)
条约文本 (1 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政府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日期
生效:
2003年7月1日
文本的日期:
2002年11月4日
可用文本
英语 
Framework Agreement on 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between the Association of South East Asian Nations and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uthentic 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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