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laration provided for under Article 90 of 1977 Additional Protocol I (prior acceptance of the competence of the International Fact-Finding Commission). (March 6, 1992)
加入时所作的关于两项议定书的声明:
“在接受所述议定书时,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政府认为,其对所述议定书的接受,不以任何方式暗示其对以色列的承认,其也无义务就上述国家实施议定书的条款。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希望进一步表示,其上述理解符合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国内现有的通行做法,即关于签署、批准、加入或接受有不被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承认的国家作为其中一方的国际公约、条约或议定书所采取的做法。”
鸣谢:译文由WIPO提供。© 2013 WIPO
法 | 条款 | 签字 | 文书 | 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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