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1月11日,瑞典王国政府向WIPO总干事交存了一份1972年12月28日签发的通知书。该通知书声明,依据上述《公约》第七条第四款,该政府将适用只按首次录制地点而不按制作者国籍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的标准。 该项声明由1986年7月1日收到的签发日期为1986年6月30日的通知书撤回;生效日期:1986年7月1日。 (见 Phonograms Notification No. 6 和 No.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