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也纳分类是用来对商标图形要素进行分类的国际分类体系。它的全称是"商标图形要素国际分类"。

《维也纳协定》 是产权组织管理的建立维也纳分类的多边条约。它于1973年6月12日签订,1985年8月9日生效,并于1985年10月1日修正。

《维也纳协定》缔约国的主管局必须在与商标注册有关的官方文件和出版物中,列入分配给商标图形要素的维也纳分类的类、组、项编号。

国家局使用维也纳分类的好处是可以参照单一分类体系提出含有图形要素的商标注册申请。这一程序有利于进行商标先期检索,并避免了在国际上交换文件时的大量重新分类工作。

《维也纳协定》的 缔约方 名单会定期更新。

世界上约有60个主管局采用维也纳分类。这个数字既包括成员也包括非成员。此外,三个区域组织,即非洲地区知识产权组织(ARIPO)、比荷卢知识产权组织(BOIP)和欧洲联盟知识产权局(EUIPO)也使用维也纳分类。产权组织国际局也在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的框架内使用维也纳分类。

维也纳分类是一种从一般到具体的分级体系,它将所有图形要素分为29类,并进一步划分为组和项。在适当的情况下,会增加注释。

为使维也纳分类保持更新,根据《维也纳协定》成立的专家委员会不断对其进行修订。修订周期由委员会决定。自1973年第一版发布以来,通常每五年发布一版并实施。

维也纳分类 的作准文本(英文和法文)由产权组织在线发布。纸版出版物已停止出版。2012年6月发布的第7版是最后一个印刷版。自第8版起,产权组织仅 在线发布维也纳分类

完整的 维也纳分类 只能通过互联网获取,没有维也纳分类的印刷出版物。但是,互联网出版物允许通过 Download and IT Support area(下载和IT支持区域)打印出维也纳分类的部分内容。

可以用PDF和XML格式从 Download and IT Support area (下载和IT支持区域)下载 维也纳分类。以前的版本可以用Word格式从 电子论坛 格式从电子论坛下载,其中的修改以修订模式标出。

不需要。您可以下载维也纳分类文件,但如果您打算在自己的网站上使用维也纳分类,则必须声明产权组织的版权。更多信息,请参考 Download and IT Support area (下载和IT支持区域)的使用条件。

维也纳分类 Vienna Classification 的新版本每隔五年在1月1日生效,但委员会可以决定更短的修订周期。先期发布提前6个月进行,以供下载或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