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为使用知识产权进行的跨境支付突破1万亿美元,创历史新高

2024年6月28日

作者:达维德·博纳利亚和萨沙·温施-樊尚(产权组织)
全球知识产权贸易的不断增长反映了过去几十年来全球生产的重组情况。哪个经济体出口的知识产权最多,哪个经济体的知识产权收入在贸易总额中所占份额最大?
 
  • 2022年,为使用知识产权进行的跨境支付飙升至1万亿美元以上。
     
  • 美国仍然是最大的知识产权出口国,出口额超过1,280亿美元,其次是德国、日本和中国。
     
  • 瑞士的知识产权出口收入占其贸易总额的比例最高,其次是日本和荷兰。
     
  • 与2021年相比,越南(+75%)、印度尼西亚(+72%)、印度(+34%)和巴西(+6%)的知识产权出口大幅增长。

2022年的最新数据显示,为使用知识产权进行的跨境支付突破1万亿美元大关,比2010年翻了一番,2010-2022年的(年复合)增长率约为5.5%(见图1)。因此,2022年的知识产权支付额达到商业服务贸易总额的7.5%。这一不断增长的全球知识产权贸易反映了过去几十年来全球生产的重组情况[1]。随着生产在全球范围内分布,技术知识、软件、技术诀窍等无形资产进一步强化了创意跨境贸易[2]

图1:2005-2022年的知识产权进出口跨境支付(单位:美元)

来源:作者根据世界贸易组织(世贸组织)的“按供应方式分列的服务贸易(TISMOS)”整理

在2019冠状病毒病大流行期间和之后,全球经济互动格局发生了显著变化。在疫情期间,知识产权收支在2020年降至8,670亿美元,比前一年减少了7%。2021年有大幅回升,知识产权跨境支付出现了17%的强劲反弹。截至2022年,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交易回稳。

2022年,美国(US)向国外出售知识产权的获利最多,收入接近1,300 亿美元(见表1)。德国是第二大知识产权出口国,其知识产权出口额与2021年相比略有下降(-14%),从2021年的近600亿美元降至2022年的近530亿美元。在排名前10的国家里,中国是唯一的中等收入经济体,排名第9位,比2010年的第22位有大幅提升。在排名前50的国家里,印度居第26位(12亿美元),巴西居第31位(7.45亿美元),土耳其居第39位(2.34亿美元),阿根廷居第43位(2.05亿美元)。

表1:2022年世界50大知识产权出口国的排名(单位:十亿美元)

来源:作者根据世界贸易组织(世贸组织)的“按供应方式分列的服务贸易(TISMOS)”整理

从知识产权出口在贸易总额中所占比例来看,欧洲独领风骚,其11个经济体跻身前15名(见表2)。2022年,瑞士的知识产权出口收入占比最高,约占其贸易总额的5.5%,其次是日本(4.7%)和荷兰(4.3%)。

表2: 2022年世界50大知识产权出口国占贸易总额百分比的GII 2024初步排名

来源:作者根据世界贸易组织(世贸组织)的“按供应方式分列的服务贸易(TISMOS)”整理

以下图2a显示了欧洲、北美洲、东南亚、东亚和大洋洲按知识产权出口额分列的主要经济体。德国和荷兰在欧洲排名领先,而在东亚,日本、中国和新加坡在知识产权出口方面表现最佳。

图2a:2022年欧洲、北美洲、东南亚、东亚和大洋洲的知识产权出口全球领先国家(单位:十亿美元)

来源:作者根据世界贸易组织(世贸组织)的“按供应方式分列的服务贸易(TISMOS)”整理

在中亚和南亚,印度居首位,其次是巴基斯坦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在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墨西哥、巴西和阿根廷排名前三。在北非和西亚,知识产权出口领先的经济体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其次是以色列和塞浦路斯。最后,在撒哈拉以南非洲,主要的知识产权出口国是南非、肯尼亚和加纳。

图2b:2022年中亚和南亚、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北非和西亚以及撒哈拉以南非洲的知识产权出口全球领先国家(单位:十亿美元)

来源:作者根据世界贸易组织(世贸组织)的“按供应方式分列的服务贸易(TISMOS)”整理

背景介绍

全球创新指数包括关于知识和技术产出的一个大类,以及关于知识创造(6.1)、知识影响(6.2)和知识传播(6.3)的三个分类。分类6.3包括一个“知识产权收入占贸易总额百分比”(6.3.1)指标,用于衡量知识产权使用收费(即收入)占贸易总额的百分比,以最近三年的平均值计算。

收入是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因使用专有权利(如专利、商标、版权、工业品外观设计,包括商业秘密和特许经营权)以及许可复制或发行(或两者皆有)成品原件或技术原型所体现的知识产权(如图书和手稿、计算机软件、电影作品和录音的版权)和相关权利(如现场表演和电视、有线或卫星广播的权利)而产生的收费。贸易总额的定义是编码G商品和编码SOX商业服务(排除未包括在其他地方的政府商品和服务)的进口总额加上编码G商品和编码SOX商业服务(排除未包括在其他地方的政府商品和服务)的出口总额之和除以2。

GII的数据利用了世界贸易组织(世贸组织)统计数据——全球服务贸易数据中心的“按供应方式分列的服务贸易(TISMOS)”数据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