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载有PCT数据的产权组织产品和服务的通用条件

(最新更新时间:2025年11月12日)

以下条件适用于产权组织向客户销售的载有PCT数据的所有产品或服务。产权组织发出的所有报价和发票均受这些条件约束,客户接受的所有订单均意味着接受这些条件。

  1. 定义:在本通用条件中,"产品和服务"指产权组织的产品和服务,其中载有已公布的依产权组织管理的《专利合作条约》(PCT)提交的专利申请的相关数据(称为"PCT数据")。
  2. 价格和缴费;交付:客户应支付的价款将为产权组织开具的发票中列明的金额。客户据此应付的全部款项应足额缴纳,不得扣除任何政府机构征收的任何税款。产品和服务应自产权组织收到全额付款之日起交付。任何适用的国际关税、银行收费、经纪费用、关税或进口税均由客户支付。
  3. 包装(适用于产品):除非订单中另有规定,产品的包装应符合产权组织在运输方面的相关惯例。产品价格不含应客户要求进行特殊包装的费用,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应由客户支付。
  1. 权利的授予:
    1. 经支付基本许可费用,客户拥有在全球范围内对产品和服务中所载的PCT数据的数字摘录进行以下使用的非独占权利:
      1. 为客户服务的用户复制、公布、展示或提供数字摘录;
      2. 授权客户服务的用户访问和使用数字摘录,包括下载、创建打印件、复制、重新格式化、分析、打印和展示这些数据的摘录。
    2. 经支付禁止演绎许可费用,客户享有第4.1条所授予的权利,以及在全球范围内对产品和服务中包含的PCT数据的完整数据集进行以下使用的非独占权利:
      1. 获取、下载该数据集并存储在可检索的数据库中;
      2. 在内部再次发行,或转让给客户的子公司、关联公司或附属公司,以及同一公司集团的成员。
    3. 经支付演绎许可费用,客户享有第4.1和第4.2条授予的权利,以及在全球范围内对产品和服务中包含的PCT数据进行收费批量再次发行的非独占权利,前提是:
      1. 客户再次发行此类数据时提供"附加值"(即对PCT数据有实质性修改,不止是"按原样"提供数据);
      2. 此种再次发行不构成不公平竞争(即附加值产品的价格不应低于客户向产权组织支付的PCT数据产品的价格)。
  2. 有条件使用(如适用):在对产权组织产品和服务中标记为"有条件使用"的PCT数据进行使用时,客户应满足以下条件:(i)对于纳入网络应用程序的数据,订阅用户应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防止客户服务的用户在互联网上"按原样"轻易完整地批量下载数据;(ii)客户只能将数据再次发行给已确定身份的用户;PATENTSCOPE提供的网络服务有以下技术限制,以确保全球众多用户能够公平有效地访问:(i)订阅用户每分钟从一个IP地址只能执行10次检索相关操作。每分钟10次检索相关操作的限制适用于每个订阅用户帐户和IP地址,以限制较多者为准。每个订阅用户帐户只能使用一个IP地址。不允许为提高吞吐量而为同一个订阅用户帐户同时使用多个IP地址,否则将构成对本通用条件的违反;(ii)不合理/过度使用可能导致所涉用户ID或IP地址的访问被暂时或永久拒绝。
  3. 禁止的使用:客户不得出于以下目的处理或使用产品和服务中所载的PCT数据:(i)将提供的数据集用于对其中所载的个人数据进行商业利用;(ii)将数据用于损害对公共和道德秩序的保护;(iii)将数据用于任何欺诈活动。
  4. 数据的可用性(如适用):产权组织的ftp服务器上将提供当前年度的PCT数据,直至下一年的PCT数据首次公布(通常在每年1月的第一个星期)。
  5. 承认来源和免责声明:客户应指明产权组织是产权组织产品和服务中所载的任何PCT数据的来源。指明产权组织为来源时均应注明以下免责声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产权组织)对本产品所载数据的完整性或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特别是由于但不限于可能发生在其控制范围之外的对数据的任何删除、操纵或重新格式化。"
  6. 保证和索赔:产权组织保证,产品和服务在交付时,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与其描述相符,并且在设计和制造方面无重大缺陷。因客户滥用产品和服务或未在适当条件下适当储存产品和服务而导致的与上述保证有任何不符的情况,产权组织概不负责。产品和服务存在缺陷的,客户应在交付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就此通知产权组织。未在10日期限内就任何缺陷通知产权组织的,即构成客户对所有索赔的放弃。产权组织应酌情选择:(i)在向产权组织退回产品和服务后退款;或者,(ii)以能够使产品和服务符合规定规格的方式维修产品和服务;或者,(iii)以质量同等或更好的产品和服务替换产品和服务。除上述保证外,产权组织不向客户提供其他保证,包括对产品和服务中的译文质量或准确性以及产品和服务与客户需求的相关性或适用性的保证。
通用条件(续)
  1. 对产品和服务的修改:产权组织保留随时终止、发布和修改产品和服务中所载的任何或全部PCT数据的数量、内容、格式、结构和描述的权利。任何此类修改均应在产权组织网站上发布通知并向客户发送电子邮件通知后90日生效。
  2. 不具有法律价值:除已公布PCT国际申请的基于图像的PDF版本之外,产品和服务中提供的所有PCT数据均不具有法律价值。特别是,通过对文件的扫描图像采用自动光学字符识别(OCR)程序获得的PCT全文本数据不具有法律效力。
  3. 免责声明;赔偿责任:产权组织尽最大努力确保,但不能保证,产品和服务中所载的PCT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产品和服务中所载的PCT数据严格"按原样"提供,客户对PCT数据的使用以及这种使用的任何结果和后果负全部责任。特别是,客户承认,通过对文件的扫描图像采用自动OCR程序获得的PCT数据容易出错。对任何直接、偶然、特殊、后续、间接或惩罚性的损害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因使用或无法使用产品或服务而造成的使用损失、数据丢失、利润损失、预期节余损失,或业务中断,产权组织概不负责。产品和服务中使用的名称不意味着产权组织对于任何国家、领土、城市或地区的法律地位表示任何意见。对超出产权组织合理控制的任何原因或情形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服务的任何延迟、无法提供或中断,产权组织概不负责,亦不被视为失职。
  4. 知识产权:产权组织出售产品和服务,并未转让该产品和服务可能附有的任何知识产权。与产品和服务有关的所有知识产权和其他所有权仍是产权组织的专有财产。
  5. 产权组织名称或徽记的使用:未经产权组织事先书面同意,客户不得使用产权组织的名称或徽记。
  6. 对通用条件的修改:产权组织可以在任何时候自行决定修改本通用条件。任何修改都将在产权组织网站上发布。除非另有说明,修改在新通用条件发布后立即生效。
  7. 终止(如适用):本条件可由产权组织或客户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此种终止视为在通知的接收方收到该通知后60日生效。产权组织保留取消不遵守条款和条件的客户订阅的权利。任何此类取消将立即生效,不再另行通知。
  8. 争议解决:产权组织与客户之间应尽最大努力友好解决因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如不能友好解决,应根据当时有效的《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提交仲裁。指定机构应由常设仲裁法院的秘书长担任。仲裁地点为瑞士日内瓦。仲裁庭的裁决应以国际法的一般原则为依据。双方应受此种仲裁所做任何裁决的约束,将其作为对此等争议的终局裁决。
  9. 特权和豁免:报价、发票和本条件中的任何内容或与之有关的内容,均不得视为或解释为放弃产权组织作为国际组织和联合国专门机构被给予的任何特权与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