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集中,PCT法律司副司长Matthias Reischle讨论了:受理局在国际阶段对优先权的恢复,以及此类决定在国家阶段的效力;两个适用标准:非故意和适当注意;以及已通知国际局尚不能提供优先权恢复的主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