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尊重知识产权的风尚:与伙伴合作
由于广泛的行动者影响着树立尊重知识产权风尚领域内的国际和国家知识产权政策,我们与众多伙伴组织保持着密切的关系。
树立尊重知识产权的风尚是多个组织为之作出贡献的跨领域主题。我们的合作由这一愿望驱动:即通过分享的资源,确保政策衔接和实现最大影响。另外,通过合作,我们的目标是引导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的讨论,以确保其向兼顾各方利益的平衡的方向发展,将执法和预防侵权结合起来。
活动
树立尊重知识产权的风尚国际会议
本次活动将使来自政府和私营企业的高级代表会聚一堂,让与会者就知识产权如何能够激励创新、推动发展和增长分享经验。此外,本次活动通过对提升公众对尊重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的认识进行信息交流,重申树立尊重知识产权风尚的共同承诺。
2016年11月17—18日,中国上海。
反假冒反盗版全球大会
该大会由公私伙伴关系举办,汇集了重要的高层次参与方,交流经验并进而增强国际协调与合作。其目标是,在追求树立尊重知识产权的风尚和打击假冒和盗版这一共同目标方面,制定更有效的解决方案。
与会者通常包括政府官员、商业领导人、高级执法官员、法官和律师、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组织、消费者团体以及学者。
主题和议题
我们与合作伙伴就广泛的全球性热点问题进行合作。
假冒商品
假冒冲击了从奢侈品到消费品的大多数产业,影响了包括汽车配件、家电、玩具等在内的各种产品。假冒商品对制造商和贸易的社会经济影响可能会超出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利益,影响到消费者和整个社会。
通过未经授权使用注册商标,假冒商品的生产者谎称其产品与商标所有人生产的正品具有相同的构造和质量。消费者可能认为他们购买的是正品,实际上该产品与商标所有人之间没有关系。
假药就是一个很重要例子。在它们侵犯商标,还可能因此使消费者产生混淆的同时,还存在一个很大的风险,即假药达不到与正品相同的药品规格和质量标准,可能会对不了解情况的病人的健康造成严重威胁。因此,药品假冒还与药品犯罪和消费者健康等更大的问题有关。
圆桌会议
2011年,认识到解决假药问题的多维挑战和涉及参与者的多重性,产权组织发起了“打击假药多利益相关方技术援助圆桌会议”。这个每年一度的活动汇集了在打击假药领域积极提供技术援助的政府间和非政府国际组织。此外,它还是交流信息和观点的论坛,也是讨论协同作用的实务领域和参与组织之间开展合作的论坛,这些组织包括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世界海关组织(WCO)、世界卫生组织(WHO)和世界贸易组织(WTO)。
圆桌会议上的讨论表明,假药是一个多方面的问题,只有通过所有利益相关方的合作才能解决。在这个意义上,圆桌会议为在此领域投放的技术援助的质量、有效性和平衡性作出了贡献。
意识提升
产权组织就与假冒商品有关的风险提供真实公正的信息,以及可用于降低这些风险的机制。
一个重要部分是提高对商标法的基本功能、其力求实现的公共利益目标以及对商标侵权的救济的认识。
知识产权与国际私法
由于全球化、日益密切的经济一体化以及快速发展的数字化,围绕知识产权与国际私法之间相互作用的挑战也不可避免地变得越来越频繁、严重。知识产权侵权通常会影响到多个地区,引起管辖、法律适用以及执法和承认外国裁决等问题。
知识产权是区域性的。这意味着,对它们的保护是通过国家立法或地区立法、并在明确的领土边界内进行的。然而,知识产权资产具有全球性,对其的利用并不受领土边界的限制。对于法院在处理国际私法与知识产权的相互作用问题上所采用的方法,为形成实际和实用的概述,产权组织收集了关于处理“具有跨境因素的网络知识产权侵权中的国际私法问题”的法院裁决信息。这些数据被加以分析,生成的报告目前已可下载。
此外,产权组织还与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合作,联合出版了“知识产权法与国际私法的交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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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无害环境的方式处置知识产权侵权商品
每天,世界各地的海关当局都会检查并扣押如假冒和盗版商品等知识产权侵权产品。鉴于知识产权侵权商品数量庞大,侵权材料的储存和处置给后勤造成了极大的挑战。
由于通常不清楚知识产权侵权商品是否包含有害或危险物质,以无害环境的方式处置这些材料可能很昂贵,而且需要专门设施、专门知识以及与利益相关方的合作。
我们与联合国环境计划署(UNEP)合作举办多个专门讲习班,汇集了知识产权和环境领域的政府官员,从知识产权和环境的角度讨论知识产权侵权商品的处置问题。
来自《WIPO杂志》
假冒商品的处置:看不见的挑战
执法咨询委员会(ACE)讨论
- 2017年产权组织执法咨询委员会(ACE)第十二届会议上,独立环境专家Martin Guard博士提出了以“无害环境方式处置和销毁知识产权侵权商品”的研究报告(WIPO/ACE/12/3 Rev.),阐述了与四种特定知识产权侵权商品类型有关的具体环境和公共卫生关切,并确定了挑战与机会。此外,意大利和墨西哥分享了其以无害环境的方式处置和销毁知识产权侵权商品的国家经验(WIPO/ACE/12/4)。
- 对亚洲和太平洋区域内假冒商品和盗版商品的现有处置和销毁方法的研究(WIPO/ACE/6/8)。
- 储存和销毁-荷兰的回收设施 (WIPO/ACE/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