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坚合众国: 莱希-史密斯美国发明法

美利坚合众国: 莱希-史密斯美国发明法 于近期由美国国会通过,并于2011年9月16日由美国总统签署生效。本法包含37条, 在多个不同的日期生效。

本法对 专利法,美利坚合众国法典第35号. 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其 中最显著的是将美国专利申请体系中的"先发明"原则变更为"先申请" 原则,其目的在于简化专利申请程序,促进美国和其他国家专利体系的协调。新法还涉及提高专利质量,减少专利诉讼费用,以 及引入向美国专利和商标局(USPTO)提起专利和专利申请异议的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