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让协议
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关于技术的知识和信息的转让:非正式的知识转移和正式的技术转让协议(合同)。
知识的非正式转移在学术环境中越来越重要,因为研究人员和学生的流动性大力促进知识在全世界传播。知识也可以通过出版物、教学、讨论会、课程、演示文稿、会议和非正式交流以及个人接触在科学家、学术界和产业界之间转移。
在技术转让的正式渠道方面,没有标准合同或协议。一些大学和研究机构提出了标准协议范式,作为其知识产权政策的一部分,但这些范式只能用作起点,是一种支持或工具,需要根据每种案例的具体情况和要求进行调整。在谈判开始之后,特别是在签署协议时,咨询知识产权律师至关重要。
材料转让协议
合同研究协议
学术子公司协议
基于大学研究的初创公司协议
合资企业协议
为学术机构提供的产权组织示范合同
为了支持学术机构制定和谈判技术转让合同,产权组织提供了学术机构与产业伙伴之间的示范协议。由于许可是最常用的技术转让手段,这些示范协议对技术诀窍许可、独家许可、软件许可等不同类型的许可协议提供了深入了解。这些示范协议附有定制指南,重点是技术转让办公室面临的挑战性问题,例如就产业伙伴从次级被许可人处收取的收入进行使用费率的审计谈判。
- 示范协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