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组织成员国大会: 第五十九届系列会议
2019年9月30日至10月9日
成员国大会第五十九届系列会议于2019年9月30日至10月9日在产权组织组织总部日内瓦举行。
总干事的报告 | 决定一览 2019 | 新闻稿 | 视频点播 | 聚焦成员国大会(2019) | 与会人员名单 | 参会须知 | 会外活动 时间安排
总干事的报告
下载会议开幕
1. 会议开幕 (A/59/INF/1 Rev)
3. 选举主席团成员 (A/59/INF/2)
4. 总干事提交产权组织成员国大会的报告
5. 一般性发言
领导机构和机构事项
6. 接纳观察员 (A/59/3 Rev.)
7. 批准协定 (WO/CC/76/3 Rev.)
8. 2020年任命总干事 (A/59/4)
9. 产权组织协调委员会的组成及巴黎联盟执行委员会和伯尔尼联盟执行委员会的组成 (A/59/5) (A/59/12)
10. 计划和预算委员会的组成 (WO/GA/51/1) (WO/GA/51/17)
计划、预算和监督事项
11. 关于审计和监督的报告
- 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咨监委)的报告 (WO/GA/51/2) (A/59/7)
- 外聘审计员的报告 (A/59/6) (A/59/7)
- 内部监督司(监督司)司长的报告 (WO/GA/51/3) (A/59/7)
12. 开设新的产权组织驻外办事处 (WO/GA/51/4)
13. 关于计划和预算委员会(PBC)的报告 (A/59/7) (A/59/8) (A/59/10) (A/59/INF/3) (A/59/INF/6) (A/59/11)
14. 产权组织会议记录 (A/59/9)
产权组织各委员会和国际规范性框架
15. 关于版权及相关权常设委员会(SCCR)的报告 (WO/GA/51/5 Rev.)
16. 关于专利法常设委员会(SCP)的报告 (WO/GA/51/6)
17. 关于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和地理标志法律常设委员会(SCT)的报告 (WO/GA/51/7)
18. 关于召开通过外观设计法条约(DLT)外交会议的事项 (WO/GA/51/8)
19. 关于发展与知识产权委员会(CDIP)的报告和审查发展议程各项建议的落实情况 (WO/GA/51/9) (WO/GA/51/10) (WO/GA/51/11)
20. 关于知识产权与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学艺术政府间委员会(IGC)的报告 (WO/GA/51/12)
21. 关于产权组织标准委员会(CWS)的报告 (WO/GA/51/13)
22. 关于执法咨询委员会(ACE)的报告 (WO/GA/51/14)
全球知识产权服务
23. PCT体系 (PCT/A/51/1) (PCT/A/51/2) (PCT/A/51/3)
24. 马德里体系 (MM/A/53/1) (MM/A/53/2)
25. 里斯本体系 (LI/A/36/1)
26. 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包括域名 (WO/GA/51/15)
其他大会和条约
27. 专利法条约(PLT)(WO/GA/51/16)
28. 商标法新加坡条约(STLT) (STLT/A/12/1)
29. 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马拉喀什条约)(MVT/A/4/1)
工作人员事项
30. 关于工作人员事项的报告
- 人力资源报告 (WO/CC/76/INF/1) (WO/CC/76/2)
- 道德操守办公室的报告 (WO/CC/76/INF/2)
31.《工作人员条例与细则》修正案 (WO/CC/76/1)
会议闭幕
32. 通过报告 (A/59/14) (WO/GA/51/18) (WO/CF/40/1) (WO/CC/76/4) (P/A/54/1) (P/EC/59) (B/A/48/1) (B/EC/65/1) (MM/A/53/3) (H/A/39/1) (N/A/39/1) (LI/A/36/2) (LO/A/39/1) (IPC/A/40/1) (PCT/A/51/4) (BP/A/36/1) (VA/A/32/1) (WCT/A/19/1) (WPPT/A/19/1) (PLT/A/18/1) (STLT/A/12/2) (MVT/A/4/2)
33. 会议闭幕
其他相关文件
- 截至2019年8月31日的会费缴纳情况 (A/59/INF/4)
-
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的状况 (A/59/INF/5)
-
关于无障碍图书联合会的报告 (MVT/A/4/INF/1 Rev.)
-
2019-2021年PBC的完整组成(C.N. 3947)
开会时间
每天上午10时至下午1时、下午3时至下午6时准时举行会议。如有必要,将举行夜会(晚7时开始)。除非专门通知,周末不开会。
要求发言
请希望就任何议程项目发言的代表团提前将发言要求发至assemblies@wipo.int,最 好是讨论有关项目的前一天之前(尤其是议程第5项——一般性发言)。
代表也可在讨论期间直接要求发言。
一般性发言(议程第5项)
一般性发言预计将占用成员国大会的首日全天和第二日半天。
根据以往做法,并为尽量减少夜会,口头作一般性发言时,由集团协调员代表其成员的发言最长五分钟,各国代表的发言最长三分钟。
会场将使用提示系统帮助代表掌握时间。如果用正常语速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发言,应当编写摘要用于口头发言,并将书面完整稿交给秘书处(assemblies@wipo.int)。为节约时间,代表团也可选择将一般性发言全文书面提交,不作口头发言。
书面提交给秘书处的每份一般性发言将在发言后张贴在产权组织网站上。所有发言,包括未作口头发言的发言,将全文转录于报告中。
文件
为对环境友好型会议作出积极贡献,也为降低成本,成员国大会文件在产权组织网站上发布供下载。文件备妥后,将用所有正式语言一同发布。从去年开始,文件有无障碍格式,供印刷品阅读障碍者使用。
除专门提出要求外,不事先分发纸质文件。敬请代表与会时提前打印文件和/或使用便携式计算机及装置。
口译
为确保最高质量的口译,在口头发言之前,口译员应收到拟好的发言稿(草稿亦可)。这对较长的发言,例如议程第5项的一般性发言,尤为重要。
拟好的发言稿应尽早发给首席口译员Christina Fertis女士(christina.fertis@wipo.int)(至迟在发言当天早上),也可交给产权组织会务人员。发 言稿将在发言之前提供给口译员,帮助口译员忠实传递代表要传达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