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德哥尔摩文本》 (1967):根据该文本第三条之二,塞拉利昂政府声明,通过国际注册所得到的保护,只有在商标所有人明确要求时,才得以延伸至塞拉利昂。生效日期:1997年6月17日。 (见 Madrid (Marks) Notification No.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