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时作出的声明:
“本国政府指示我表达玻利维亚在大会纪要中已加以记录的观点,即玻利维亚并不是内陆国,但被剥夺了在临时情况下通过其自身海岸线入海的权利,国际法中必须对不加限制和无条件的过境自由作为由于司法原因而封闭的领土和国家的固有权利加以承认,因为有必要为此类过境提供便利,使之为基于平等原则的总体发展做出贡献。
玻利维亚将继续保留这些观点,认为这是国家主权中所固有的,并将通过签署《公约》来表明其原意与联合国和各个没有海岸线的发展中国家开展合作。”
鸣谢:译文由WIPO提供。© 2012 WIPO
法 | 条款 | 签字 | 文书 | 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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