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时的声明:
“关于议定书第75条和第85条,芬兰政府声明,它认为,根据第72条,第75条的适用范围应被解释为也包括适用该条款规定的缔约方国民以及中立国或其他非冲突方的国家的国民,并认为,第85条的规定应被解释为适用中立国的国民或其他非冲突方的国家的国民,因为他们适用该条第2款所提及的规定。
关于议定书第75条第4款h项,芬兰政府希望澄清,根据芬兰法律,在行使任何特别的法律补救办法的期限过期之前,不得将一个判决视为终局判决。”
鸣谢:译文由WIPO提供。© 2013 WIPO
Declaration provided for under Article 90 of 1977 Additional Protocol I (prior acceptance of the competence of the International Fact-Finding Commission). (August 7, 1980)
法 | 条款 | 签字 | 文书 | 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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