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公约时作出的声明:
“在交存其《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经2003年3月26日第32号法律批准,并经2003年4月2日第24773号官方公报宣布)之际,巴拿马共和国声明对巴拿马湾拥有完全的主权。从自然和历史上看,巴拿马湾都是一个巴拿马海湾,其海岸完全属于巴拿马共和国所有。它是一个界定明确的地理构造,是巴拿马地峡南部的一个大型内海湾,在北纬07°28’00”和北纬07°31’00”和经度79°59’53”和经度78°11’40”之间(均在格林威治以西)区域的海床及其底土上的一片海域。这些分别决定了巴拿马湾入口处西部和南部蓬塔马拉 (Punta Mala)和蓬塔哈克(PuntaJaqué)的位置。这一大型海湾切入到巴拿马地峡的陆地区域,从蓬塔马拉到蓬塔哈克的入口的宽度约为两百公里,其内陆延伸为165公里(从连接蓬塔马拉和蓬塔哈克直到巴拿马城东面的Río Chico入海口这条假想线测量)。
鉴于其当前和潜在的资源,从安全防御和经济领域两方面来说,巴拿马湾这一历史性海湾有史以来对巴拿马共和国一直是不可或缺的,因为巴拿马地峡的居民一直在利用其海洋资源。
巴拿马湾呈椭圆形状,其海岸线如同一只小牛的头部,在巴拿马海洋控制下的海岸线长达668公里。在这一界限内,巴拿马湾这一历史性海湾拥有大约3万平方公里的面积。
巴拿马政府声明,在行使其主权和司法管辖权以及履行其职责的过程中,它将按照公约的规定行事,在必要时,保留发布其他相关声明的权利。”
鸣谢:译文由WIPO提供。© 2014 WIPO
法 | 条款 | 签字 | 文书 | 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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